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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回應媒體報導「42校低碳校園破功 發電量不能折抵 校園種電失誘因」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林如容    電話:(04)-3706-1350

針對今日媒體報導「42校低碳校園破功 發電量不能折抵 校園種電失誘因」,內容提及新北市公立學校用電顯著成長,主要新增耗電是開冷氣,造成新北61校無法達到中央要求的EUI基準值,其中42校更是曾獲新北市低碳校園認證。

教育部表示,「班班有冷氣」是裝設1級能效機種的冷氣機,並設置能源管理系統,以有效智慧節能,針對報載節能低碳議題,教育部會持續與經濟部能源署共同會商落實。

教育部表示,基於能源永續,國教署前以行政指導方式訂定「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提醒學校應分樓層或分棟啟動冷氣,避免超出電力契約容量等事項,引導學校兼顧舒適與節能。

教育部與經濟部能源署於109年共同推動「校園推動設置太陽能光電計畫」,至111年已完成設置校數約有1,567校,設置總容量約為324MW,已達行政院列管目標容量。另依校園推動設置太陽光電—國有公用不動產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租賃契約書規定,校園發電量訂有售電回饋金,全數回饋簽約單位,國教署前於111年及112年函文地方政府,建議將學校售電回饋金應專款專用於回饋學校水電費、燈光照明、財產修繕等用途。

教育部國教署將請各縣市政府持續盤點太陽光電可設置容量,輔以聯合標租等策略,並將學校售電回饋金應專款專用於回饋學校水電費,以鼓勵學校設置光電,提高學校種電誘因,持續打造綠能校園。

上版日期:11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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