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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公布109年運動場館業查核結果 確保民眾運動安全及消費權益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體育署 聯絡人:許雅惠    電話:02-8771-1882 電子信箱:0318@mail.sa.gov.tw
(附件照片1)1100318-2-體育署公布109年運動場館業查核結果,確保民眾運動安全及消費權益(左起:國際組許秀玲組長、設施組黃幸玉專委、張少熙署長、藍坤田代理組長及設施組鄒艾紋科長)_大圖

為維護運動消費者權益,教育部體育署自109年5月啟動全國運動場館查核實施計畫,並於今(18)日公布109年度查核結果,查核對象涵蓋游泳池、健身中心及發行禮券之運動場館業者,其中游泳池的查核項目包含建管、消防、衛生、安全及救生員人數等,另針對健身中心及有發行禮券之運動場館業者,則檢查其招募會員之契約或禮券內容是否符合相關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全國納入查核之公私立場館業者計1,205家,平均合格率達86.4%。

109年度總計查核「游泳池」445家、「健身中心」628家及「發行禮券運動場館業者」132家。「游泳池」合格率為94.2%、「健身中心」合格率為82.6%、「發行禮券運動場館業者」合格率為82.4%,其中游泳池的合格率較108年度提升4.3%,健身中心及發行禮券業者之「定型化契約」合格率分別較上年度減少3.8%、3.3%。

體育署表示,109年度各地方政府共計查核445家游泳池。除未開放、已停業或暫停營業者計48家外,有374家業者合格、23家業者未合格,合格率由108年度之89.3%上升至94.2%。在不合格項目中,以游泳池建築、空調設備、消防設施或商業登記未符合建築法、空氣品質管理法、消防法、商業登記法等規範之違規情形最嚴重。

其次,109年度各地方政府針對招募會員定型化契約,共計查核628家健身中心。除59家未使用定型化契約、44家已停業或暫停營業、1家未開放外,實際查核524家,其中433家為合格、91家有部分項目未合格,合格率達82.6%。在不合格項目中,以招募會員之定型化契約未記載消費者、業者或簽約地點等基本資訊之違規比率最高。

此外,109年度各地方政府所查核發行禮券之運動場館業者計132家。除7家已停業外,有103家為合格、22家有部分項目未合格,合格率達82.4%。在不合格項目中,以業者「未於禮券上記載發行人、面額、使用方式等應記載事項」及「未依規定提供禮券之履約保證」等項目不符規定比率最高。

體育署表示,除游泳池外,109年度地方政府對健身中心招募會員契約、發行禮券運動場館業者之查核總家數均較108年度成長,尤其健身中心查核家數較108年度驟增105家,導致前述兩項查核之合格率均較上年度略低。

體育署提醒消費者於簽約前應衡量自身時間、體力及經濟能力是否許可,並仔細審閱契約內容。如發生消費糾紛,可先向業者申訴,若業者未妥適處理,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另109年度查核結果將公告於體育署網站,消費者至游泳池游泳或簽訂定型化契約前,可先上網確認業者是否查核合格,以保障自身消費安全。

上版日期:1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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