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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運動中心普及化 體育署推動興建全民運動館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體育署 聯絡人:鄭育昀    電話:02-8771-1785 電子信箱:b532@mail.sa.gov.tw
(附件照片1)1101209-1-桃園市龍岡全民運動館外觀模擬圖。(桃園市政府提供)_大圖

  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地方政府興建的30座國民運動中心,已在今年全數啟用,目前持續補助地方政府興建20座「全民運動館」,全數案件正在進行規劃設計作業。體育署表示,全民運動館將設置新型態健身房、韻律教室、全齡體能訓練場及羽球場(綜合球場)等運動設施,希望提供國人便利、優質、安全的運動場館。

  體育署自99年起至106年推動「改善國民運動環境及打造運動島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興建30座國民運動中心,已全數完工啟用,提供優質、平價且多元之運動設施,成為當地民眾運動首選。國民運動中心採先招商再動工之執行模式,確保國民運動中心完工後,營運廠商即可無縫接軌進駐營運,亦成為政府執行促參案件之成功案例。

  近年來,體育署積極改善全民休閒運動設施及辦理各項全民運動推廣活動,雙管齊下,我國運動人口比率由99年80.5%,至109年提升為82.8%,民眾對於運動設施需求日漸提高。由於國民運動中心獲得民眾熱烈迴響,部分縣市自行編列經費興建國民運動中心,但仍有未設置國民運動中心的縣市持續向中央申請補助經費,且「改善國民運動環境及打造運動島計畫」已於106年屆期。

  考量國民運動中心推動過程已累積相當執行經驗,且啟用後營運狀況良好,因此,體育署參照國民運動中心推動模式,研提「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爭取前瞻特別預算,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全民運動館。

  鑒於國民運動中心均設置於人口集中之都市區域,為普及民眾休閒運動,全民運動館除仍要求委外營運外,體育署亦放寬設置標準,以行政區人口數達7萬人即可申請補助,以利城鄉發展;至於館內運動設施則由各地方政府依據當地需求進行規劃,例如參考時下流行運動種類如新型態健身房、瑜珈教室、全齡體能訓練場等運動設施,打造符合當地民眾需求之運動場館。

  為保障各族群之平等運動權及友善空間,全民運動館除依法設置無障礙廁所、無障礙電梯、無障礙通道、親子廁所及哺乳室外,另規劃設置無障礙淋浴間、親子淋浴間、性別友善廁所及淋浴間、游泳池無障礙入水坡道或入水椅等…因應各族群不同需求的服務設施,以打造多元族群可共同使用之舒適、專業及安全的運動環境,讓阿公、阿嬤、爸爸、媽媽可以相揪小朋友一起到全民運動館做運動,健康快樂一起來。

上版日期:110-12-09

  • 相關圖片
    1. (附件照片1)1101209-1-桃園市龍岡全民運動館外觀模擬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2. (附件照片2)1101209-1-桃園市龍岡全民運動館友善環境規劃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3. (附件照片3)1101209-1-體育署召開例行記者會說明推動全民運動館建置。(左起:設施組蔡文娟副組長、體育署洪志昌副署長及設施組陳永國科長).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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