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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對遠東油脂問題乳瑪琳等產品流向校園說明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司 聯絡人:葉曉文    電話: 02-77366161 電子信箱:weny @mail.moe.gov.tw

有關各級學校是否使用遠東油脂公司問題乳瑪琳等產品案,經教育部3月12日同步清查校園食材登錄平臺系統資料,3月13日立即通知疑似使用學校,如確認使用問題產品應立即停用並依契約處理。今(3月15)日確認全國有47校曾使用問題乳瑪琳等產品,目前均已停用。
教育部將持續與衛生福利部保持密切聯繫,如有進一步產品下游流向,立即透過校園食材登錄平臺進行清查並通知學校停用問題產品。
教育部呼籲各級學校應依據「學校衛生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學校供應膳食者,應提供衛生、安全及營養均衡餐食,實施健康飲食教育,由營養師督導及執行;且校園食品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及「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之規定,確保學校師生健康。並請縣市政府及學校配合採取以下措施:
一、    依衛生福利部及衛生局公告訊息,全面清查及下架問題產品:請各級學校及地方政府指派專人隨時依衛生單位公布查核結果,停止使用問題產製品,並依合約違約罰則辦理。
二、    專人管理及落實採購契約:為確保問題產品不滲入校園,請學校責由專人管理,並依學校外訂盒餐採購契約範本規定,廠商供應食品須符合經中央主管機關驗證,或合格工廠產製,請學校要求廠商提出最近一期之食品檢驗合格證明,落實自主管理機制,以利各教育及衛生主管機關隨時抽查。
三、    加強食材驗收及抽查團膳廠商:請學校應依規定確實辦理食材驗收及查訪團膳廠商,查有未依規定使用之廠商,應依契約違約記點(繳交違約金)、暫停執行契約之部分或全部及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
四、    強化校園食材登錄平臺管理功能:教育部為掌握校園食品安全,要求各級學校全面上線登錄,一旦查獲問題品項,透過系統即時通知學校依法下架不當食品。
教育部除持續強化校園食材登錄平臺之管理功能及食安事件之通報機制外,將持續落實中央稽查、地方政府督導監測、學校驗收自主管理之三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機制,並加強師生食品安全教育宣導,提升學生食品辨識、選購能力,以維護校園師生健康。
 

上版日期:10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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