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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第一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召開第13次會議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教育部 聯絡人:許欣慈    電話:(02)7736-6340

教育部於本(27)日下午召開「教育部第一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以下簡稱退場審議會)第13次會議,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彭富源署長主持,本會全體應出席委員25人,出席委員人數達全體委員人數三分之二。

本次會議針對下列案由進行審議:

一、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12條及教育部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教育部應加派專案輔導學校的專任教職員、學生及學者專家至少3人擔任所屬學校法人董事,並加派學者專家1人擔任監察人。本次退場審議會逐案審議通過東方設計大學、嘉義縣私立同濟高級中學、苗栗縣私立賢德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未來學校財團法人臺東縣育仁高級中等學校、臺南市私立新榮高級中學,共5校之加派董事及監察人名單。教育部後續將依本條例第12條規定,派任各校經本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董事及監察人。

二、臺東縣私立公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為本條例施行後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該校符合本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依本條例第13條第1項給予該校改善期限2年。

教育部後續將經退場審議會審議通過的專案輔導學校名單及其所屬法人董事會組織成員名單,公告於「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專區」(https://udb.moe.edu.tw/actg)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案輔導學校公告專區」 (https://phsms.cloud.ncnu.edu.tw/eduAssistance/AssistList.aspx),以強化專案輔導學校的治理。

上版日期:11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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