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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署辦理「106年度全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第2次業務觀摩暨第4次業務聯繫會議」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李委蓁    電話:04-3706-1327 電子信箱:e-3145@mail.k12ea.gov.tw
國教署辦理「106年度全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第2次業務觀摩暨第4次業務聯繫會議」_圖片1_大圖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於106年11月23日及24日辦理「106年度全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第2次業務觀摩暨第4次業務聯繫會議」,邀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及地方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出席本會議,分享地方輔導諮商成果及業務交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邱乾國署長表示:學生輔導法提及,學校內校長、教師等均負學生輔導之責任,且為使學校順利執行學生輔導工作,必要時得結合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之協助,使全體學生均可得到良好、完善的輔導服務。

本次會議邀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王麗斐教授分享以共好、互動、自發為主軸之「生態合作取向介入性小團體之運作與效能展現」及邀請臺東縣大王國中王中興校長分享,學校與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系統合作之經驗分享,就理論及實務上分享諮商溝通之經驗及輔導技巧,使與會人員滿載知識能量,繼續為學生提供良好的輔導服務。

教育部國教署學務校安組林良慶組長指出,為利各直轄市、縣(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在業務推動上有相互學習的機會與經驗分享,因此辦理全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第2次業務推動觀摩暨第4季業務聯繫會議,俾便各輔諮中心在組織、運作、人力、執行事項、督導考核等各層面,充分交流,順利達成各項目標,展現其功能。

自100年各縣市依法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後,專業服務項目皆以倍數成長,專業服務需求顯著提升、專業服務模式逐漸確立、諮商服務需求及特殊項目需求穩定成長、多元經營符合區域差異等,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之重要性顯而易見。藉此機會使來自各地的輔導諮商中心代表可以學習不同地區的輔導案件類型及輔導技巧,並應用於實際輔導工作中。
 

上版日期:10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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