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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簡章公告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林怡君    電話:(04)3706-1222 電子信箱:e-1108@mail.k12ea.gov.tw

為持續落實身心障礙學生有充分接受教育之機會,以及保障其就近入學之權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今(21)日上網公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2學年度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簡章」,並於同日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轉知所屬學校及幼兒園。

國教署說明,身心障礙兒童如符合報名資格且有意願就讀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國小部及國中部者,其家長可於112年2月13日至3月3日向受理報名單位提交報名資料。受理報名單位將報名資料造冊送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辦理鑑定安置作業,並送交各特殊教育學校彙整後,由國教署召開聯合安置會議進行安置,安置結果將於112年5月中旬公告。

家長可自行至國教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網站下載簡章(https://www.aide.gov.tw),如有報名相關問題,可逕向學校或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洽詢。


上版日期:11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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