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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升111學年度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補助上限照顧學生受教權益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宋易瑾    電話:04-37061154 電子信箱:e-22bq@mail.k12ea.gov.tw

為保障學生受教品質,紓緩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辦學壓力,教育部自111學年度起將調升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費數額上限。本次調升採增加免學費補助方式,所需經費均由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中職免學費方案」支應,不會排擠其他教育經費,也不會增加家長額外負擔。

普通科、專業群科(除藝術群外)、進修部、實用技能學程(除藝術群外)自新臺幣2萬3,484元,調升為2萬4,423元;藝術群之專業群科及實用技能學程則自3萬4,567元,調升為3萬5,949元。

教育部強調,不論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都應獲得適度的教育資源;合理降低私校經營壓力,將有助於保障教學品質,落實照顧每一位學生的學習。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教育部自103學年度起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政策,鼓勵學生於升讀高中時能「適性就學」,尊重學生選擇理想科別意願,真正落實適性導向的生涯規劃,發展個人專長及自我特色,不因家庭經濟因素、學費負擔考量而限制其選讀公立或私立學校。

國教署表示,調升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費數額上限的同時,也將持續加強主管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的財務督導及查核機制,監督各項辦學機制;除定期委請會計師查核學校財務外,也會針對有財務重大缺失的學校進行專案查核、追蹤學校改善情形及提供專業諮詢,以期學校能夠穩健經營、永續發展。


上版日期:11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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