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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打工行不行? 「法律教育專刊」為您解惑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聯絡人:李靜慧    電話: (02)7736-7807 電子信箱:hui0717@mail.moe.gov.tw

 教育部為提升校園師生法治素養,自108年度下半年起與遠見天下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出版「法律教育專刊」,刊載法律教育相關內容。專刊特色以校園生活為背景,透過每段故事人物間的互動與對話,呈現日常班級生活可能發生的各樣情況,將生硬的法治教育議題化為淺顯易懂的故事,並搭配相關插圖,使孩子的感受更為深刻,並藉由故事中的「法治停看聽」專欄,教導學生瞭解正確法律知識。希望能提供青少年、教師、家長,乃至一般社會大眾對法治觀念的認識與建立,進而使專刊成為法治教育推動的最佳補充教材之一。

     「法律教育專刊」每個月於遠見天下文化《未來少年》刊出1則文章,議題設定以校園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事件為主軸,配合相關時事刊載貼近青少年日常生活之主題,包括網路霸凌、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野生動物保育、買賣契約、毒品危害防制等,期透過這份以青少年為主體的專刊,能使法律常識普及,並結合新聞時事,促成青少年定期吸收法律新知的習慣,深植法治觀念。

     法律是處理人與人之間問題的工具,尤其現代社會人際活動愈來愈緊密,在情理規範有所不足時,法律便是一種切實有效的制裁力。現下許多莘莘學子為了存錢買想要的東西,會利用放學後或是假日的時間打工賺錢,這樣的出發點固然很好,但是法律對於未成年人打工仍訂有相關規定,在打工前務必要先了解相關法律規範,才能讓自己的權益獲得保障。

     在2月份的「法律教育專刊」中,特別以「假日打工二三事」為題,介紹關於青少年打工的相關規定。案例故事中,未來班的小毛在前往補習班途中遇到了正在大馬路上發房屋傳單的子揚,子揚表示他最近為了買最新型的手機正在打工存錢,但令小毛疑惑的是,他們的年紀是否有符合《勞動基準法》的相關規定呢?為了解決這些疑惑,他們在隔天尋求班導嘉佳老師的協助,經由嘉佳老師的說明,才了解到關於未成年打工的相關規範,包括未滿15歲禁止打工、15歲以上未滿18歲需經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且不能從事具有危險性或有害性的工作、15歲以上未滿16歲之童工不得於晚上8點至清晨6點及例假日打工等。嘉佳老師也告訴子揚,打工賺錢雖然不是壞事,但為了自己的權益與安全,還是要等到適合的年紀,更有能力與社會經驗後再來考量會比較適切。專刊電子檔網址:https://parenting.cwgv.com.tw/topic/2020edu_legal/#pills_05。

     法律看似複雜艱澀,但其實瞭解它愈多,就愈能增進自己與他人權益的保護。在人與人互動愈來愈密切的今天,對於相關法律的瞭解,是非常重要的工作,「法律教育專刊」即能提供這方面的訊息,教導師生及家長相關法律新知,以強化並扎根青少年法治素養,宣導法律常識,促進民主法治素養的培育,進而建構一個法治及尊重人權的國家。

上版日期:10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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