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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開課審會學生代表遴選委員會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程彥森    電話: 電子信箱:e-2251@mail.k12ea.gov.tw

    昨(19)日教育部假國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召開「教育部課程審議會學生代表遴選委員會」,原在網路平臺報名參加本次學生代表遴選委員會之學生有195人,實際出席學生123人,其中國中教育階段學生2人、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87人及大學校院(含)以上學生34人。

    學生代表遴選委員會從上午10時30分開始召開,一直到晚間8時許結束,經在場委員充分討論,決議「本次出席會議之學生代表候選人及遴選委員會之委員,於下次召開學生代表遴選委員會時均保留其資格(本次未出席之學生代表候選人及遴選委員,視同放棄下次與會資格);並自今(20)日起至23日另再開放具下列特殊身分者,得上網登記為遴選委員或候選人」;上述「具特殊身分者」包括下列情形:曾(現)接受「特殊教育者(含身心障礙學生及資賦優異學生)」、「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者」、「體育班教育者」、「藝術才能班教育者」、「實驗教育者(含在家自學者)」及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與「新住民身分(或其子女)者」。昨日會議決議另訂於105年7月25日(星期一)再次在臺中家商召開第2次學生代表遴選委員會,全程並開放網路直播。

    有關社會各界關心課審會是否包括具原住民身分之學生代表委員,教育部表示,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3條之1第5項規定,課審會政府機關及非政府代表中,均應包括具原住民身分者;另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第3條及第4條亦具體落實前開規定。教育部鼓勵具原住民族身分及上述其他「具特殊身分」之學生參與課綱審議,並踴躍上網(網址:http://goo.gl/rRBoJm)登記。

    教育部肯定學生於討論過程中展現高度之民主法治素養,且熟悉議事規則及行政程序,此將有助於課審會之組成及後續課綱審議之進行。亦可給予學生參與公共事務之空間,使學生有學習自主與獨立思考判斷的機會,並得增進學生民主參與之經驗。

上版日期:10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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