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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國民中小學開設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確保學生選習新住民語文權益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黃敬忠    電話:04-3706-1800#1258 電子信箱:e-1328@mail.k12ea.gov.tw

教育部為落實「成就每一個孩子」的願景、「尊重多元文化」之教育目標,營造學校多元的語言學習環境及跨國文化的教育情境,特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將東南亞國家新住民語文列為語文領域課程之一,以讓學生了解各種不同族群文化內涵,培養學生欣賞其族群文化的積極態度。

課程綱要將國語文、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英語文及第二外國語文皆列為語文領域。其中,新住民語文以東南亞國家7國(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菲律賓及馬來西亞)官方語文為主。國民小學階段,學生將從本土語文及新住民語文中,依其需求任選一種修習,每週一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階段將新住民語文列為選修,依學生需求於彈性課程開設。

為推動新住民語文課程,教育部已於107年6月27日訂定發布「國民中小學開設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學生修習新住民語文課程具有以下特點:
一、尊重學生及家長選擇權:學校開設新住民語文課程會充分尊重學生及家長選擇權,且學生選習,學校均應開班,以保障學生選習權益。
二、差異化教學:學生依照選習語文別編組及學習程度,以班群或混齡編班方式進行教學,不受班級或年級限制。 
三、生活化教材:新住民語文教材依學生的學習程度及學習節數進行研發,著重生活情境的語言應用與文化的理解,啟發學生學習新住民語言與文化的興趣,培養學生具備新住民語言基本的聽、說、讀、寫能力,並能應用於日常生活溝通。
四、多語文學習:東南亞7國新住民語文的學習,有助於學生培養國際觀,透過語言學習探索不同國家的文化,尤其益於認識鄰近臺灣的東南亞各國,強化跨文化溝通與跨國行動的能力與素養。
五、開設遠距直播課程:運用遠距直播教學科技,協助偏鄉學校推動新住民語文課程,打破地域限制跨校共學,解決偏鄉小校聘師不易的問題。
    
另依據本注意要點規定,學校於每年5月31日前調查在學學生次學年度選習新住民語文之類別;新生於報到時進行調查,作為開設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之依據。
    
教育部為因應108學年度新住民語文課程實施,致力於新住民語文課程教學及教材研發等相關配套措施,以如期如質順利推動,促進多元文化之融合及培養學生具有跨國文化溝通及行動能力與素養。
 

上版日期:10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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