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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1年) 2至5歲幼兒學前教育及照顧說明及回應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郭芝穎    電話:(02)7736-7431 電子信箱:e-j335@mail.k12e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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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因應少子女化現象,使國人樂婚、願生、能養,於107年7月25日核定由教育部、衛生福利部等10個相關部會共同擬定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1年)」共有四大構面,包括「0-5歲全面關照」、「友善家庭的就業職場對策」、「兒童健康權益與保護」及「友善生養的相關配套」,以提升生育率、平衡就業與生活、減輕家庭育兒負擔及提升嬰幼兒照顧品質為政策目標。

其中,「0-5歲全面關照」構面,從106年下半年起即配合行政院育人攬才及移民政策專案會議研提策略方案,經多次資料試算及縝密的政策評估後,教育部針對2-5歲幼兒研擬以「擴展平價教保服務」及「減輕家長負擔」之雙軌推動策略,秉持尊重家長選擇權,保障每個孩子都獲得尊重與照顧,及無縫銜接0-5歲幼兒照護的原則,達到持續加速公共化、減輕家長負擔、改善教師與教保員薪資、穩定服務品質及提升幼兒入園率等目標。相關策略如下:

壹、「擴展平價教保服務」及「減輕家長負擔」

一、擴展公共化教保服務

()加速增加公共化服務量體

持續擴大公共化(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教保服務是政府持續努力推動的方向,教育部除透過前瞻基礎建設「校園社區化改造計畫」及「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計畫(106-109年度)」,協助地方政府盤整學校餘裕空間,於106至109年增設公共化幼兒園1,247班,提供3.4萬個公共化名額;並於110至111年將再增設1,000班,提供2.6萬個公共化名額,預計106至111年合計增設2,247班,提供6萬個公共化名額,達到國小校校有幼兒園為原則。另配合偏遠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協助偏遠地區公立學校增設附幼,並向下延伸收托年齡。

 ()降低公共化教保服務之家長付費

此次,除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外,也併同降低家長付費,就讀公立幼兒園採免學費;非營利幼兒園每人每月繳費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3,500元,第3名以上子女每人每月繳費不超過2,500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的子女,免繳費用。

實施期程規劃自107學年度(107年8月)於6都以外縣市先行辦理,108學年度(108年8月)推動至全國。

二、建置準公共機制

()合作要件:政府與符合「收費」、「教師及教保員薪資」、「基礎評鑑」、「建物公共安全」、「教保生師比」及「教保服務品質」等6項要件的私立幼兒園合作並簽訂契約。

1.收費:依幼兒園核定總招收人數分組,須低於下列收費額度:

幼兒園核定招收總人數

幼兒園每月收費上限

60人以下

1萬元

61-120人

9千元

121人以上

8千元

每月收費係以幼兒園107年4月前,登載於教育部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之107學年度收費項目、數額及教保服務月數為基準,即包括學費及月費的總收費,並扣除延長照顧、保險費及交通費等項目之費用;原收費數額低於各群組上限者,依原收費辦理。再者,符合要件的幼兒園與地方政府簽訂合作契約成為準公共幼兒園,於契約期間(最高3年)以不得調漲收費數額為原則。

前述收費係綜合評估政府財政、政策目標、參考非營利幼兒園營運實況,與幼兒園現行收費現況所訂定的合作要件,該收費的用途、項目及數額係幼兒園現行已經地方政府審議或備查通過者,並無壓低私立幼兒園收費的情形,仍尊重私立幼兒園既定的經營模式與市場自由競爭機制;至於收費超過上限的私立幼兒園,雖不是政府合作的對象,但政府自108學年亦將提供2-4歲幼兒每人每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以減輕家長負擔,整體政策已充分思考與規劃。至於教保團體曾於公聽會反映2歲專班成本較高一節,將於108學年度全國全面推動時再予評估研議。

2.教師及教保員薪資:每人最低月薪資總額應達2萬9,000元;如已高於2萬9,000元,不得調降。合作之第3年,園內服務滿3年者,每人最低月薪資總額應達3萬2,000元。

其中,幼兒園現行收費數額較合作收費上限所定數額低,致教師及教保員的月薪資總額未達2萬9,000元的私立幼兒園,得向地方政府申請調整收費及薪資數額,以符合合作要件;調整後之收費數額,仍不得超過合作收費上限。舉例如下:

某幼兒園核定招收總人數為50人,目前學費加其他月費,平均後每月收費6,000元;園內配置4名教師及教保員,每月薪資僅2萬2,000元。為達每月2萬9,000元的合作要件,經核算調整薪資、雇主負擔每月勞保、勞退及健保增加經費後,每月收費調整為6,680元,仍在合作的收費規定內。

3.除上述收費及薪資規定外,幼兒園最近一期評鑑結果(包括追蹤評鑑),全數指標均應「通過」、最近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結果為合格或准予備查、教保生師比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的規定、並依班級經營、課程規劃與實施、學習環境規劃等3大面向的指標自評。

()家長付費

幼兒就讀經地方政府審核通過,並簽訂合作契約的準公共幼兒園時,家長每月自行繳交費用如下:

1.一般家庭:幼兒每人每月繳費不超過4,500元。

2.第3名以上子女:每人每月繳費不超過3,500元。

3.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繳費用。

幼兒園於107年8月15日至9月15日期間提出申請,並成為107學年度準公共幼兒園者,政府協助家長支付的費用將溯自107年8月1日起算,能完整保障幼兒及家長的權益。

()實施期程

分2階段推動,107學年度(107年8月)於6都以外縣市先行辦理,108學年度(108年8月)推動至全國。

()解除契約機制

準公共幼兒園違反幼照法或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中,有關兒少保護的規定,經地方政府對負責人處罰,或違反收費項目及數額、教師及教保員薪資等規定,經地方政府查證屬實後,自次學年起解除契約,且自解除契約後2學年內,不得受理其申請為準公共幼兒園。

三、擴大發放育兒津貼

現行衛生福利部育兒津貼發放對象並未包含2歲以上幼兒,為銜接衛福部0至2歲育兒津貼,教育部配合準公共教保服務機制全面推動的時程,規劃自108學年度(108年8月1日)對全國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家庭,且符合下列資格的2至4歲幼兒發放育兒津貼,每人每月發放2,500元,第3名以上子女每人每月加發1,000元:

1.未正在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2.未正在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教保服務。

 

綜上,透過公共化及準公共二者併行相輔相成,加速擴展平價教保服務的供應量,整體2-5歲幼兒入園率將從106學年度的61.7%,提高到111學年度之68%,另公共化及準公共幼兒園合計招收人數,預估至111年約可佔幼兒園整體招收人數的7成,讓家長有充分選擇平價教保服務的機會;另對未進入公共化及準公共體系就讀之幼兒,擴大發放2至4歲育兒津貼,對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有實質助益。

 

貳、回應教保團體對準公共所提疑義

有關教保團體針對準公共幼兒園合作要件多有誤解的部分,說明如下:

一、收費

幼兒園的收費是幼兒園既有自行評估成本所訂定的數額。準公共機制只是選擇與現行收費在一定額度以下幼兒園進行合作,並未影響各園的營運成本。加入準公共機制後,本來全數由家長支付的費用,改為由家長每月最多付4,500元,其餘由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至其餘經營管理的事項皆循幼兒園現行機制辦理。

二、教師及教保員薪資

透過確保教師及教保員薪資達一定水平,以增加優秀人才與留任職場機會,有助穩定教保服務品質;且對收費低、薪資低的幼兒園也提供調整薪資的機會。至於園內其他各類人員薪資的部分,並不在合作要件規範內,仍循各園現行機制辦理。

三、以3年內不得調整收費為原則

為保障家長權益,準公共幼兒園於契約期間(最高3年)以不得調漲收費數額原則,其後將參考物價指數及每家戶可支配所得等,滾動檢討審議原則。

四、撥款作業

政府協助家長支付的費用,除107學年度第1學期配合整體作業,於107年11月30日前採一次撥付外;自107學年度第2學期起,每學期均在期初、期中,分2期撥付,分別於每年8月1日、9月30日、2月15日及4月15日辦理,並採系統直接核算人數方式撥付至幼兒園,無須再由家長簽收,大量簡化及減少幼兒園行政作業。

五、合作機制

申請通過成為準公共幼兒園後,將由地方政府與幼兒園簽訂合作契約,以確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綜上,透過準公共幼兒園的推動,政府與民間建立夥伴關係,創造四贏,包括穩定招收人數、改善人員薪資、降低育兒成本及確保服務品質等,讓家長有更多選擇平價、優質教保服務的機會。

參、少子女化對策經費說明

教育部107年度執行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所需經費計117.71億元,較原預算93.71億元,新增24億元,相關經費由行政院協助;108年預算計231.25億元,較107年新增113.54億元,並依預算編列程序辦理,均不會影響年度業務的執行。對於本計畫發布前,未有編列預算支應2歲以上幼兒就讀幼兒園的補助或育兒津貼的縣市,其辦理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的經費,按各年度公共化幼兒園設置目標值達成情形給予補助,增設班級數達成率達98%以上者,中央全額補助。至於本計畫發布前,地方政府已自行編列預算支應2歲以上幼兒就讀幼兒園的補助或育兒津貼者,應保留原編列預算的1/2,作為辦理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之用;餘新增經費視增設班級數達成率而定,達98%以上者,中央全額補助。

肆、後續推動措施

教育部日前已發布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細節整體說明之新聞稿,後續將於相關電臺宣導說明,並規劃懶人包、摺頁文宣等,以讓各界充分理解。另教育部除已於107年5月間召開4場說明會說明2-5歲少子女化對策外,並於7月至8月間,就107年即將實施的15縣市,逐一說明準公共幼兒園執行細節,目前已進行9場次,預計於近期完成說明,並再次與地方政府說明執行細節,中央與地方政府將合力推動。另教育部已研訂準公共幼兒園相關的作業要點與契約書範本,同時也建置資訊作業系統,以簡化行政作業及便於未來相關資訊揭露。

準公共幼兒園將於107年8月起受理申請,教育部也將於10月間協助地方政府於全國教保資訊網公告通過名單,並建置專區,提供問答集與成立專案辦公室等,讓家長更加充分了解政策推動內容。

上版日期:10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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