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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特教學生議事增能培訓 提升公民素養及議事參與能力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聯絡人:陳宛蓁    電話:(02)7736-7889 電子信箱:maggie0413@mail.moe.gov.tw

為協助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充分參與學校特殊教育相關事務及提升相關議事知能,教育部訂於112年12月27日下午2時舉辦大專校院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特教學生代表議事增能培訓線上講習活動。

本次活動主要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資源教室黃資雲輔導員說明大專校院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的任務、實施與運作等,黃資雲表示,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任務包括審議特殊教育年度工作計畫或方案及其經費編列、運用與執行;審查特殊個案之個別化支持計畫;協調各系所、處室分工合作,並整合校內外相關資源;督導改善校園無障礙環境及網頁等,前述事項與身心障礙學生息息相關,學生代表參與其中,適時提供建議,將使相關工作計畫的規劃、經費使用及資源佈建更貼近學生的需求。

為讓各校學生代表更清楚實務運作方式,本次也邀請過去曾參與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的學生代表,分享學生參與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的角色功能;另邀請本屆教育部特殊教育諮詢會學生代表共同參與,除分享其就學及參與特殊教育諮詢會相關議事經驗外,也期待建立彼此交流平臺,未來可就特殊教育事務,彼此討論並交換意見。

為因應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有關身心障礙者議題決策過程,應與代表身心障礙者之組織、身心障礙者(包括身心障礙兒童),密切協商,使其積極涉入;以及兒童權利公約(CRC)對於兒童應有自由表示意見權利的規定,教育部於修訂特殊教育法時,於第15條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組成,增列應納入身心障礙學生參與。

教育部表示,本次活動除符應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及兒童權利公約(CRC)精神,期許能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瞭解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任務與相關議事運作,提升其公民意識與素養,以及議事參與能力,也期待未來各校能落實推動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確實發揮功能,讓各校特殊教育支持服務更為完備。

上版日期:1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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