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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樂進駐校園 體育班學校聘任專任運動教練比率大幅提高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體育署 聯絡人:林秀卿    電話:02-87711029 電子信箱:0309@mail.sa.gov.tw
(附件照片2)10902272-1-體育署高俊雄署長(中)樂觀預期今年底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比率將達到九成_大圖


運動教練是我國發展體育運動的重要資產。尤其在基層默默耕耘的運動教練,往往扮演著「伯樂相馬」角色,能慧眼發掘具有運動潛能的運動選手。為了培育更多體壇千里馬,體育署積極輔導各縣市政府聘任專任運動教練,希望在今(109)年年底前達到九成的聘任率,讓更多伯樂進駐基層學校協助訓練人力,落實三級銜接的推動;同時,專任運動教練職務,也為優秀選手提供適切的職涯選項之一。

運動教練的奉獻付出,不僅翻轉選手在運動方面的成就,也改變選手的命運。例如:曾代表我國獲得奧運舉重第六名成績的陳涵彤,在脫下選手戰袍後,與同為舉重教練的先生楊豐田(已過世)在臺南市大內國中默默耕耘基層20餘載,更將自家打造成選手村提供選手膳宿,扎根偏鄉運動發展,協助弱勢貧困的偏鄉選手能「舉起一片天」,歷年來培育出不少代表我國參加亞洲及世界青少年重錦標賽國手。

基於基層運動教練對於運動發展的重要性,體育署為提高體育班依法聘任專任運動教練的比率,同時藉以輔導優秀選手轉任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自106年起,研擬多元策略並按季列管,其中,包括多項補助學校增聘運動教練實施計畫(補助對象包括原住民地區及偏鄉學校),針對改善成效良好之縣市或學校,透過計畫補助學校相關經費,以補充推動學校運動代表隊協助人力。

全國體育班學校依法聘任比率從106年8月的62.4%,提升到109年2月的76.82%,而未依法聘任人數從106年的290人降為109年2月的175人。根據各縣市規劃聘任的情形,預估在109年第一季,全國聘任比率應可達到78.23%;體育署更樂觀預期,在今年底前,全國應有九成以上體育班學校依法聘任專任運動教練。
目前共有6個縣市達到體育班學校專任運動教練100%聘任率,包括新竹市、新竹縣、南投縣、嘉義市、臺東縣及澎湖縣的縣市及國立高中職設有體育班的學校。

此外,體育署為鼓勵各縣市如期達標,若聘任學校專任運動教練比率達到年度目標,即額外補助經費給各縣市聘請其他運動種類的約用教練。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之下,體育署已補助縣市及學校增聘242名約用教練,投入基層學校協助訓練人力,其中,至少有60名約用教練來自國家代表隊退役之優秀選手,且陸續已有計畫約用教練經遴選獲聘為正式專任運動教練。

專任運動教練除了能發掘潛在選手及其專長能力外,同時能因才施教,給予適合的訓練方式及強度,並在生活態度及生涯規劃上,都極具影響力。體育署除了積極輔導各縣市聘任專任運動教練之外,每年更分區辦理專任運動教練的增能研習課程,提升專任運動教練共通性的知能,讓他們的優良經驗,能夠傳承下去。

另外,為配合《教師法》108年6月發布之修正條文,體育署正在進行專任運動教練相關法規研修的法制作業,期使學校專任運動教練制度更為健全,達成培育國家優秀競技運動人才及開創優秀運動員就業管道之目標。

上版日期:10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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