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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第一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召開第17次會議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教育部 聯絡人:許欣慈    電話:(02)7736-6340 電子信箱:annasyu@mail.moe.gov.tw

教育部於本(7)日下午召開「教育部第一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以下簡稱退場審議會)第17次會議,由召集人教育部政務次長劉孟奇主持,本會全體應出席委員25人,出席委員人數達全體委員人數三分之二。

本次會議針對下列案由進行審議:

一、未來學校財團法人臺東縣育仁高級中等學校、嘉義市私立興華高級中學、宏仁學校財團法人嘉義市宏仁高級中等學校、臺東縣私立公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以上4校,經本次退場審議會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認定已無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6條第1項各款情形,免除列為專案輔導學校。

二、依本條例第12條及教育部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教育部應加派專案輔導學校的專任教職員、學生及學者專家至少3人擔任所屬學校法人董事,並加派學者專家1人擔任監察人。因苗栗縣私立大成高級中學原任加派董事之專任教職員已離職,且該校現已無專任教職員,所以本次退場審議會審議通過加派學者專家1人擔任該校所屬學校法人董事。教育部後續將依本條例第12條規定,派任該校經本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董事,以強化專案輔導學校的治理。

上版日期:11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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