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寬緩協助措施

學貸利息再調降】

政府設置就學貸款目的係培育國家人才,幫助在學學生求學期間,毋須顧慮學費,專心向學所提供的一項優惠貸款,行政院於115年5月27日公告「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針對「生育、養育、教育」3大階段,透過「加補助、減負擔、多彈性、增照顧」4大策略,從「安心生養、強化托育、教育加碼、友善職場、居住減壓」5大面向,推出18項措施,其中第8項為「學貸利息再調降」方案如下,並自115年8月1日起(即115學年度第1學期)實施:

施一:符合申貸資格的學生,在學期間一律免利息,由政府負擔

讓現行部分在自付利息的學生獲得照顧,學生負擔利率0.9%改由政府支出,在學期間所有學生皆免利息。

措施二:原寬限期1年,延長至畢業(休退學、服義務役、教育實習)後2年再開始還款

學生如為114年6月(即須於115年8月1日首次還款者)及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2學期畢業(含休學、退學、服義務兵役或教育實習)之學生,皆適用2年寬限期。

措施三:畢業開始還款的學生,學貸利率1%由政府負擔

原學生負擔利率為1.775%,調降至0.775%,其中差額1%由政府支出。

因本方案於115年8月1日施行,貸款人於115年9月份應繳納之利息,由承貸銀行依按新利率計收;如有跨及新舊措施之應繳金額,利息應依各期間適用利率及日數分段計算。

現行寬緩措施】

另為減輕學生初入社會之還款負擔,政府現已推動各項就學貸款寬緩措施,包含緩繳本金、延長還款年限等,如有申請需求請洽所屬承貸銀行,申請條件說明如下:

(一)緩繳本金12年︰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前一年度每月月收入未達5萬元者,可申請緩繳本金,每次1年,最多可申請12次,緩繳期間免還本金,利息由政府負擔。

2、貸款人如有1名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就學階段子女,再多放寬月收入門檻1萬元,例如貸款人有1名子女者,得申請緩繳本息門檻為月薪未達6萬元;2名子女者,得申請緩繳本息門檻為月薪未達7萬元,依此類推,緩繳期間借款人無須負擔利息,由政府協助吸收。

(二)延長還款年限︰

已申請緩繳本金12次後,得再申請延長還款期限1.5倍或2倍(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者),借款人開始償還本息,並由政府補貼利率0.1%。

(三)繳息不還本︰

已經開始還款的借款人,皆可以向承貸銀行申請,並可依自身需求及經濟負擔,向承貸銀行申請最長12年「只繳息期」,借款人不用償還本金,只要繳交利息,「只繳息期」過後,借款人再依原定借款期間攤還本息。

:::
關閉 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