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hare
mobile_menu
:::

當前教育重大政策

華語教育2025計畫 Print
公告日期:112-12-18
編號:111-2500-002

本案核定日期及字號:111年7月8日院臺教字第1110019029號函

教育類別:[高等教育] [國際教育]

單位: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期程:111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總預算經費:新臺幣27億5,446萬元


目標:

一、完善華語文推動組織機制

二、建立華語文教學系統

三、加強開拓美歐地區華語文教育

四、完善華語教師培育及支持系統

五、整合發展華語數位教學與學習

六、成立海外華語教學中心



實施策略或推動重點:

一、期程:111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二、目標

(一)完善華語文推動組織機制

(二)建立華語文教學系統

(三)加強開拓美歐地區華語文教育

(四)完善華語教師培育及支持系統

(五)整合發展華語數位教學與學習

(六)成立海外華語教學中心

 

三、實施策略或推動重點

(一)完善華語文推動組織機制

由教育部主政邀集相關部會,定期就計畫涉及相關事項進行協調及管考,溝通協調華語教育推動業務;結合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第2期國際化之行政支持系統專章,提供更充沛的華語教學資源;另研議透過專責單位整合對外推動華語教育。

(二)建立華語文教學系統

補助國家教育研究院研訂「華語文能力基準應用參考指引」,便利教師參照教學;另補助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研發推廣「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2.0」,自112年開始推動,延伸電腦化適性測驗等級,與國際語言標準對應接軌。

(三)加強開拓美歐地區華語文教育

善用大學間學術合作優勢,透過「校對校合作」方式,鼓勵我國大學與美歐地區大學簽訂合作協議辦理「臺灣優華語計畫」;對內補助各大學華語中心提升軟硬體及教學品質,以吸引美歐菁英學生來臺研習華語。

(四)完善華語教師培育及支持系統

教育部規劃研訂「國際華語教師能力指標」,整合「育、選、訓、用」四大環節之華語教師培育機制,作為未來改革「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與教育部選送對外教學人員培訓制度之重要依據。

(五)整合發展華語數位教學與學習

規劃與僑委會共同會商整合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平臺、全球華文網、Cool Chinese網站,建立單一入口網站;補助具開發量能之國內大學研發多元華語線上課程,透過網路無遠弗屆特性,引領全球華語學習熱潮。

(六)海外設立華語教學中心

透過「臺灣優華語計畫」補助我國大學於美歐地區設置華語教學中心,開設華語教師專業成長課程、工作坊及辦理華語文能力測驗等多元交流活動,成為我國於美歐大學推動華語文教育之據點,以服務當地華語學習者,並培訓當地華語教學人員。

 


 

 


:::
關閉 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