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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電腦經費預算表(公務預算_非部內單位) 友善列印

一、依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編製作業相關規定,公務預算單位設置及應用電腦經費應填列電腦經費預算表經主管機關(本部)彙送該處審核。


二、檢附111年度公務機關電腦經費預算表,請各公務預算單位備相關資料送部審查,提報方式及文件內容請依公文通知。

  1. 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教育研究院、國家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請下載「111年度電腦經費預算表_公務機關(空表)」。
  2. 非前述之本部各單位請下載「111年度電腦經費預算表_公務機關(部內單位空表)」。
上版日期:11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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