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hare
mobile_menu
:::

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公立大學校院資源整合暨轉型發展計畫經費補助審查原則 Print
  • 要點內容


  • 教育階段:大學

    受補助對象:學校
    預算科目: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04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
    補助對象:

    (一) 參與跨校組成大學系統、研究中心以及合併計畫之國立大學校院。 

    (二) 師範大學及教育大學。



    補助項目及金額:.ods

    執行成果一:協助國立大學合併後行政與教學單位搬遷、資訊及公文系統整合、硬體修正建設

    為推動大學合併,協助國立大學合併後行政與教學單位搬遷、資訊及公文系統整合、硬體修正建設,本部編列相關經費,110及111年分別補助國立清華大學及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合併經費,因屬分年補助計畫,110及111年所需經費分別約為0.91億元及1.38億元。112年則編列0.7億元,補助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合併所需相關費用,以持續推動大學合併事務,落實高教資源整合。



    聯絡人:趙慧如 聯絡電話:02-77366758 
    :::
    關閉 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