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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核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要點 Print
  • 要點內容


  • 教育階段:高中、高職、技專校院、大學

    受補助對象:學校
    預算科目: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02學生公費及獎助學金
    補助對象:

    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清寒僑生。



    補助項目及金額:.pdf

    執行成果一:執行成果

    110學年度執行經費新臺幣131,824千元

    111學年度執行經費新臺幣131,688千元

    112學年度執行經費新臺幣131,113千元



    聯絡人:簡巧芸 聯絡信箱:a7283@mail.moe.gov.tw 聯絡電話:02-7736-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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