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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補助海外臺灣學校審查作業要點 Print
  • 要點內容


  • 教育階段: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

    受補助對象:學校
    預算科目:私立學校教學獎助
    分支計畫:09輔導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整體發展
    補助對象:

    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印尼泗水臺灣學校、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及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



    補助項目及金額:.xlsx

    執行成果一:提高海外辦學品質,協助臺校整體經營發展

    本部輔導海外臺灣學校110-112年執行成果

    1海外臺灣學校為我國國民教育之延伸,為提供海外臺灣學校學生良好就學環境,協助學校正常營運及發展,本部近3年(110-112)採分年補助方式,先後補助各校如新校舍興建、老舊建物及廁所修繕、電腦資訊、教學圖書儀器設備、教學教材、教師進修研習、補救教學、美感教育及因應新課綱等資本門、經常門及專案型計畫經費。

    2110年補助各校共新臺幣(以下同)6,493萬元、111年5,926萬元、112年6,101萬元,近3年各項補助款均依預期進度執行完畢,對於學校經營發展助益頗大,有效協助各校改善教學環境及提升校務營運。



    聯絡人:湯效蘭 聯絡信箱:middle@mail.moe.gov.tw 聯絡電話:02-7736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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