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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補助墊付辦法 Print
  • 要點內容


  • 教育階段:高中、高職、大學

    受補助對象:地方政府、學校
    預算科目: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
    分支計畫: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
    補助對象:

    1.直轄市政府及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規定退場之私立大專校院及其所屬學校財團法人

    2.直轄市政府及協助安置停止全部招生及停辦學校學生之私立大專校院



    補助項目及金額:.xlsx

    執行成果一:補助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
     
    1. 106年度編列25億元已轉撥國庫基金專戶。
    2. 本基金自106年度成立以來,截至112年2月底止已執行4億1,125萬元。 
    3. 107-112年度已補助高美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南榮科技大學、臺灣觀光學院及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等5校停辦之學生安置計畫及行政管理費等,約9,599萬元,協助學生順利安置至他校,保障其受教權益。另109年本部核定南榮學校財團法人融資申請案,貸出6,560萬3,056元(已於111年7月完成清償),協助解決南榮科技大學積欠教職員工薪資等問題。另本部核定學校財團法人永達技術學院、中州學校財團法人及台灣首府學校財團法人等申請基金墊付積欠教職員工薪資及學校於重組董事會後學校維持正常運作所需費用等約計2億4,966萬元,以維護教職員生權益,協助學校平順退場。


     



    聯絡人:謝雅惠 聯絡電話:(02)7736-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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