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成果一: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執行成果
華語教師
自110至112年(3年)共補助638名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
110年補助186名華語教師赴美國、加拿大、波蘭、法國、德國、俄羅斯、斯洛維尼亞、捷克、奧地利、挪威、泰國、越南、印尼、印度、寮國、菲律賓、馬來西亞、日本、南韓等18國大學及中小學任教。
111年補助214名華語教師赴美國、加拿大、波蘭、法國、德國、俄羅斯、斯洛維尼亞、捷克、奧地利、英國、泰國、越南、寮國、印尼、印度、菲律賓、馬來西亞、日本、南韓等19國大學及中小學任教。
112年補助238名華語教師赴美國、加拿大、波蘭、法國、德國、俄羅斯、斯洛維尼亞、捷克、奧地利、英國、泰國、越南、印尼、印度、馬來西亞、日本、史瓦帝尼等19國大學及中小學任教。
華語教學助理
110至 112年(3年)共補助256名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進行華語教學實習。
110年補助58名赴美洲、澳洲、歐洲、東南亞、東北亞進行華語教學實習。
111年補助97名赴美洲、澳洲、歐洲、東南亞、東北亞進行華語教學實習。
112年補助101名赴美洲、澳洲、歐洲、東南亞、東北亞進行華語教學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