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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補助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實施要點 Print
  • 要點內容


  • 教育階段: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高職

    受補助對象:學校
    預算科目:私立學校教學獎助
    分支計畫:輔導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整體發展
    補助對象:

    本要點以經本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與學生為補助對象。



    補助項目及金額:.xlsx

    執行成果一:103年-111年教育部輔導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執行成果

    一、協助強化大陸地區3所臺商學校(東莞台商子弟學校、華東臺商子女學校、上海台商子女學校)體質,以吸引赴陸臺生就學(以下簡稱臺校),110學年度學生人數5,396人、111學年度學生人數 5,517人,至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人數已達5,601人。

    二、持續補助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之軟體設備、教材、圖書等經費。

    三、持續補助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教師進修、研習相關事宜等經費。

    四、持續補助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之學生返臺參加研習營及辦理學生研習營經費。

    五、持續補助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學生團體保險經費及學生學費。

    六、持續辦理大陸地區考場設置,以銜接國內教育事項,服務臺商子女,減少舟車勞頓奔波返臺應試,每年皆獲得大陸臺商學校及家長之認同與感激,亦落實本部照顧臺商子女教育政策。



    聯絡人:魏琦 聯絡電話:02-7736-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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