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成果一:歷年執行成果
(一)107年度
1.補助20縣市共220校及國立2校藝術才能班教學設備及修繕。
2.補助藝才班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支給外聘教師差額鐘點費計89校共104人。
3.補助30所學校參與延聘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計畫。
4.補助15縣市及1所國立學校推動教學成果聯合展演,活動場次共57場,展演學生約7,600名,參與學生約44,000名。
5.補助26校辦理107學年度藝術才能班課程前導學校計畫。
(二)108年度
1.補助20縣市共357校藝術才能班教學設備及修繕。
2.補助藝才班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支給外聘教師差額鐘點費計94校共139人。
3.補助32所學校參與延聘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計畫。
4.補助17縣市及1所國立附小推動教學成果聯合展演,活動場次共110場,展演學生約9,800名,參與學生約40,000名。
(三)109年度
1.補助20縣市共327校及國立學校29校辦理藝術才能班教學設備及修繕。
2.補助藝才班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支給外聘教師差額鐘點費計108校共169人。
3.補助32所學校參與推動課程與教學計畫,包括31校辦理延聘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計畫。
4.補助17縣市、25所國立高中及1所國立附小推動教學成果聯合展演,活動場次共181場,展演學生約11,745名,參與學生約84,000名。
5.補助31所學校藝術才能班業務推動與運作經費。
6.補助10校充實國立高級中學資優藝才教育人力。
7.補助9區主委學校辦理高中音樂班、美術班及舞蹈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四)110年度
1.補助20縣市共342校及國立學校31校辦理藝術才能班教學設備及修繕。
2.補助藝才班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支給外聘教師差額鐘點費計116校共179人。
3.補助48校辦理延聘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計畫。
4.補助20縣市、37所(包含縣市立及國立)高中及1所國立附小推動教學成果聯合展演,活動場次共204場,展演學生約12,127名,參與學生約84,800名。
5.補助31所學校藝術才能班業務推動與運作經費。
6.補助11校充實國立高級中學資優藝才教育人力。
7.補助10區主委學校辦理高中音樂班、美術班及舞蹈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五)111年度
1.補助21縣市共356校及國立學校31校辦理藝術才能班教學設備及修繕。
2.補助藝才班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支給外聘教師差額鐘點費計75校。
3.補助24校辦理延聘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計畫。
4.補助19縣市、42所(含縣市立及國立) 高中及2所國立附小推動教學成果聯合展演,活動場次共156場,展演學生約11,138名,參與學生約71,024名。
5.補助31所學校藝術才能班業務推動與運作經費。
6.補助12校充實國立高級中學資優藝才教育人力。
7.補助10區主委學校辦理高中音樂班、美術班及舞蹈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六)112年度
1.補助縣市政府辦理藝術才能班業務:21縣市均獲補助辦理藝術才能班「教學設備採購及汰換」與「教學成果聯合展演」,另補助17縣市推展專長領域課程與教學計畫。
2.補助本部所屬國立學校(含國中小)共31所藝術才能(資優)班業務推動與運作經費及教學設備與修繕。
3.補助12校充實國立高級中學資優藝才教育人力。
4.補助10區主委學校辦理高中音樂班、美術班及舞蹈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5.補助43所(含縣市立及國立)高中及2所國立附小推動教學成果聯合展演,活動場次共77場。
6.補助藝術才能(資優)班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支給外聘教師差額鐘點費共計94校(13所國立學校及81所縣市立學校)。
7.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資優)班23校共24件辦理延聘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