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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及獎勵要點 Print
要點內容

教育階段:大學

受補助對象:學校
預算科目: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04教師資格檢定課程認定
補助對象:

師資培育之大學實習指導教師、實習學生及教育實習機構之實習輔導教師



補助項目及金額:.xlsx

執行成果一:教育實習績優獎歷年獲獎情形

教育實習績優獎甄選活動依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及獎勵要點辦理,自95年迄112年,累計已有2,601件,擇優甄選累計646人、46組獲獎,各年度均編撰示例彙編20篇以上。


  • 110年獲教育實習指導教師典範獎有3人,教育實習輔導教師卓越獎有9人,教育實習學生(教師)楷模獎有20人,教育實習合作團體獎有6組,總計32人、6組。


  • 111年獲教育實習指導教師典範獎有5人,教育實習輔導教師卓越獎有4人,教育實習學生(教師)楷模獎有20人,教育實習合作團體獎有5組,總計29人、5組。


  • 112年度獲教育實習指導教師典範獎有5人,教育實習輔導教師卓越獎有8人,教育實習學生(教師)楷模獎有20人,教育實習合作團體獎有6組,總計33人、6組。

執行成果二:教育實習績優獎歷年獎金發給情形

教育實習績優獎每年核定計畫總經費包含委辦費及代發獎金,其中代發獎金均以121萬2,000元編列之,每年於得獎名單核定後再行追減,各年度實際情形如下。


  • 110年度預定核發總獎金121萬2,000元,實際核發總獎金107萬2,000元。


  • 111年度預定核發總獎金121萬2,000元,實際核發總獎金91萬2,000元。


  • 112年度預定核發總獎金121萬2,000元,實際核發總獎金109萬2,000元。

聯絡人:陳正道 聯絡信箱:chengtao@mail.moe.gov.tw 聯絡電話:(02)-2397-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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