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hare
mobile_menu
:::

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要點 Print
  • 要點內容


  • 教育階段:大學

    受補助對象:學校
    預算科目: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04分支「教師資格檢定及課程認定」
    補助對象:

    各師資培育之大學



    補助項目及金額:.xlsx

    執行成果一:歷年補助成果

    110年核定部分補助50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經費總計約51,707仟元,補助實習學生計5,480人。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總計4,920仟元,補助清寒實習學生計82人。 

    111年核定部分補助50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經費總計約52,816元,補助實習學生計5,744人。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總計4,280仟元,補助清寒實習學生計84人;111年核定補助50所師資培育之大學教育實習獎助金經費總計約1億8,331萬元,補助實習學生計8,991人。

    112年核定部分補助50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經費總計約53,730元,補助實習學生計4,363人。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總計4,020仟元,補助清寒實習學生計64人;核定補助教育實習獎助金經費總計約132,485仟元,補助實習學生計4,420人。



    聯絡人:陳淑媺 聯絡信箱:roxymay96@mail.moe.gov.tw 聯絡電話:(02)7736-6224 
    :::
    關閉 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