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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新南向培英專案-教育部獎補助大學校院招收東南亞及南亞國家大學講師作業說明 Print
  • 要點內容


  • 教育階段:技專校院、大學

    受補助對象:學校
    預算科目: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
    分支計畫:吸引國際學生來臺就學
    補助對象:

    東南亞及南亞國家公私立大專校院現職講師



    補助項目及金額:.pdf

    執行成果一:執行成果

    110學年度經費執行成果新臺幣75,850千元

    111學年度經費執行成果新臺幣72,771千元

    112學年度經費執行成果新臺幣72,557千元



    聯絡人:簡巧芸 聯絡信箱:a7283@mail.moe.gov.tw 聯絡電話:02-7736-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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