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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補助辦理聯繫輔導海外留學生要點 Print
  • 要點內容


  • 教育階段:其他

    受補助對象:民間團體、其他
    預算科目: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
    分支計畫:04培育宏觀視野國際人才
    補助對象:

     

    (一)經留學國當地之我國駐外館處登記備案之留學生社團。

    (二)本部駐外機構(包括本部派駐人員)。



    補助項目及金額:.xlsx

    執行成果一:教育部補助辦理聯繫輔導海外留學生經費執行成果

    110年補助23個駐外單位,補助金額共計新臺幣412萬7,435元,對提升留學服務品質,宣導留學安全及協助我國海外留學生社團辦理文教交流等活動有相當助益。
    111年補助23個駐外單位,補助金額共計新臺幣511萬4,742元,對提升留學服務品質,宣導留學安全及協助我國海外留學生社團辦理文教交流等活動有相當助益。
    112年補助23個駐外單位,補助金額共計新臺幣598萬3,343元,對提升留學服務品質,宣導留學安全及協助我國海外留學生社團辦理文教交流等活動有相當助益。


     



    聯絡人:張涵 聯絡信箱:paulach@mail.moe.gov.tw 聯絡電話:02-7736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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