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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補助辦理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實施要點 Print
  • 要點內容


  • 教育階段:高中、高職、技專校院、大學、其他

    受補助對象:學校、民間團體、其他
    預算科目: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
    分支計畫:辦理國際教育活動業務
    補助對象:
    1. 國內公私立各級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
    2. 經核准設立之國內教育事務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
    3. 本部所屬駐外教育機構薦送之海外學人團體、學術機構或留學生團體。


    補助項目及金額:.xlsx

    執行成果一:補助理國際學術教育交流計畫執行成果

    國際學術教育交流計畫109年度58案、110年度22案(原核定37案,因疫情影響有15案因無法辦理而撤銷)、111年度56案、112年度59案。



    聯絡人:杜丞左 聯絡信箱:tuchinte1002@mail.moe.gov.tw 聯絡電話:02-7736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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