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
為保障大專校院學生勞動權益,本部自107年12月3日訂定發布「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教學助理納保作業要點」,據以補助大專校院為學生納保之全部或部分僱主負擔經費。又學校反映納保後將衍生身心障礙者進用困難等,對於學校因增加身心障礙者進用所需薪資及雇主負擔等費用,由本部補助部分經費,以減輕學校財務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