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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推動大專校院社會責任實踐計畫補助要點修正規定 Print
  • 要點內容


  • 教育階段:技專校院、大學

    受補助對象:學校
    預算科目: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05引導學校發展多元特色及教學創新
    補助對象:

    公私立大專校院



    補助項目及金額:.ods

    執行成果一:第一期(107-108年)計畫自107年1月1日正式執行

    第一期(107-108年)計畫自107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至108年12月31日止,一次核定學校執行2年,第一期核定補助大專校院114校220件計畫(技專校院64校118件計畫)。


    執行成果二:第二期(109-111年)計畫自109年1月1日正式執行

    第二期(109-111年)計畫自109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至111年12月31日止,一次核定學校執行3年,補助經費採分年核定,各年度核定情形如下:

    1. 109年核定補助大專校院97校217件計畫(技專校院48校105件計畫)。

    2. 110年續予補助大專校院93校204件計畫(技專校院45校99件計畫)。 

    3. 111年續予補助大專校院91校196件計畫(技專校院43校93件計畫) 


    聯絡人:丁苑婷 聯絡信箱:ding0919@mail.moe.gov.tw 聯絡電話:7736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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