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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補助媒體製作刊播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實施要點 Print
  • 要點內容


  • 教育階段:其他

    受補助對象:民間團體、其他
    預算科目: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推動終身教育及學習網絡
    補助對象:

    依法設立之電視、廣播、網際網路及平面媒體。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得申請補助:

    一、積極參與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以下簡稱作品)之製播或製作。

    二、連續或定期提供一定時數、排定固定時段或版面,免費或低價提供刊播相關作品。

    前項申請補助之作品,以已企劃製作或完成,尚未公開刊播或發行者為限。



    補助項目及金額:.xlsx

    執行成果一:109-112年執行成果說明

    109年執行成果說明:

    1.109年共計19個單位提出申請,申請案件計26件。

    2.109年評審結果,核定補助18個單位,案件18件(1單位補助1案為原則)。

    3.109年核定補助經費計新臺幣100萬元。

    4.109年實際補助計新臺幣99萬元。

    5.補助經費一覽表如附件。


    110年執行成果說明:

    1.110年共計18個單位提出申請,申請案件計21件。

    2.110年評審結果,核定補助15個單位,案件15件(1單位補助1案為原則)。

    3.110年核定補助經費計新臺幣100萬元。

    4.110年實際補助計新臺幣97萬5,000元。

    5.補助經費一覽表如附件。


    111年執行成果說明:

    1.111年共計14個單位提出申請,申請案件計15件。

    2.111年評審結果,核定補助14個單位,案件14件(1單位補助1案為原則)。

    3.111年核定補助經費計新臺幣100萬元。

    4.111年實際補助計新臺幣100萬元。

    5.補助經費一覽表如附件。


    112年執行成果說明:

    1.112年共計17個單位提出申請,申請案件計19件。

    2.112年評審結果,核定補助17個單位,案件17件(1單位補助1案為原則)。

    3.112年核定補助經費計新臺幣100萬元。

    4.112年實際補助計新臺幣99萬元。

    5.補助經費一覽表如附件。



    聯絡人:陳穎琳 聯絡信箱:yinglin@mail.moe.gov.tw 聯絡電話:02-7736-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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