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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 Print
要點內容

教育階段:大學

受補助對象:學校
預算科目: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學生公費及獎助學金
補助對象:

大學校院優秀僑生



補助項目及金額:.ods

執行成果一:獲獎人數

109學年度共76人獲獎,110學年度共76人獲獎,111學年度共64人獲獎,112學年度共64人獲獎



聯絡人:江奇晉 聯絡信箱:trichi@mail.moe.gov.tw 聯絡電話:02-7736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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