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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要點 Print
要點內容

教育階段:大學

受補助對象:學校
預算科目: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學生公費及獎助學金
補助對象:

大學校院招收(包括分發及考試)研究所僑生人數五人以上者,得於每年十月十五日及三月十五日前(文到日期),將當學年第一(或第二)學期修讀學位之研究所僑生人數(不包括已獲政府相關計畫補助者),送本部核配優秀僑生獎學金補助款。



補助項目及金額:.xlsx

執行成果一: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近三年執行成果

一、112年度共核定750名  

二、111年度共核定750名。

三、110年度共核定749名。







聯絡人:謝凱欣 聯絡信箱:kathy@mail.moe.gov.tw 聯絡電話:02-7736-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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