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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措施

日期:112-04-18       聯絡人: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郭小姐 服務專線:(02)7736-5422       

為推動終身學習的社會,高等教育必須更加開放,以鼓勵學生先累積社會歷練,多元探索志趣,本方案就學配套提供更為暢通與彈性的就學管道,著重在學生參與職場、學習及國際體驗的資歷,使青年於計畫執行完成後,可繼續接軌升學。


一、報名資格及入學資格認定

(一)本方案就學管道入學資格認定,以「日」方式計算,2年計畫者,職場體驗或執行計畫至少應累計600日以上;3年計畫者,至少應累計900日以上。計算至入學當年度9月16日止。

(二)前項2年或3年計畫期程,「青年就業領航計畫」以青年第1次依該計畫媒合就業,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之日起算;「青年體驗學習計畫」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審查通過之青年計畫執行起始日起算。

(三)以2年計畫期程報名或申請各就學管道者,須符合2年計畫入學資格認定;以3年計畫期程報名或申請各就學管道者,須符合3年計畫入學資格認定。

(四)如青年提出變更計畫期程申請並經審查通過,以審查通過後之計畫期程為報名及入學資格認定。

(五)本方案就學管道報名資格為參與職場、學習及國際體驗2年以上並符合申請次數及期限者。報名時如尚未期滿,得先准予考生報名就學配套,實際入學時,須符合就學管道入學資格認定,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六)以同等學力資格報名方案就學配套時,須符合「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及「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所公布招生簡章內之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


二、就學管道與方式

(一)計畫規劃

1.特殊選才

  • 免持統一入學測驗或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 入學管道:一般大學及技專校院採共同聯合招生。
  • 招生方式:採多元選才甄試(如書審、面試、實作測驗等)。書面審查著重職場、學習及國際體驗資歷,並由學校自訂加分項目。 

2.甄選入學或申請入學

  • 持原畢業年度統一入學測驗或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 入學管道:由校系採招生分組
  • 招生方式:第一階段將原畢業年度統一入學測驗或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作為篩選或通過檢定與否之依據。第二階段持職場、學習及國際體驗資歷參與指定項目甄試(如書審、面試、實作測驗等),並由學校自訂加分項目。

3.彈性選系

  • 畢業當學年度已考取並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者。
  • 就學管道:返校如擬變更原畢業學年度錄取學系,於學校規定期間內持職場、學習及國際體驗資歷申請轉系,並經學校審查通過後予以錄取。

(二)申請次數及期限

1.本方案參與青年得報名或申請上述各就學管道,以各1次為限,且應於完成計畫之日起2年內報名或申請,如未提出者,視為放棄。有懷孕、分娩或撫育3歲以下子女情形者,申請期間得予以延長。

2.前項報名或申請認定標準如下:

入學管道認定標準
特殊選才完成「選報的組別及校系科(組)、學程,於網路報名系統確定送出」步驟
甄選入學完成「上網選填報名校系科(組)、學程並確定送出」步驟
申請入學完成「完成網路報名作業」步驟
彈性選系以畢業當學年度考取並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之大專校院認定為準 

▲如符合上述報名或申請認定標準,則視為已使用過該就學管道。本方案參與青年已錄取上述各就學管道並註冊者,不得再申請本方案其他未使用之就學管道。

3.其他入學管道

自行參加當學年度其他入學管道者,應依各相關招生簡章規定辦理,教育部將鼓勵各校優予考量採認體驗資歷。

4.滾動修正

教育部將針對參與本方案者進行就學意願調查,並視實際需要滾動修正「特殊選才」與「甄選入學或申請入學」之招生學系名額與比率。


三、放寬保留入學資格及休學年限規定;

畢業當學年度若考取大專校院後,於註冊前已確定執行計畫者,教育部將協助向學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已註冊者申請休學,期間以3年為限,且不納入原定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期間之計算。


四、學分抵免:

參與職場、學習及國際體驗學習者,持有工作年資證明、勞工保險證明或體驗學習證明,經各校核准後,得抵免相對應實習學分。



本方案就學配套QA(連結請點此)

本方案就學配套說明(包含詳細辦理方式、甄試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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