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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Q&A

職場體驗篇 友善列印
資料來源: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聯絡人:郭小姐 電話:(02)7736-5422

●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整體介紹


Q1.參與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各部會提供優質職缺,究竟什麼是優質職缺呢?

 優質職缺要符合具發展性、技術性、安全性、優於最低工資水準、優良的勞動條件(含須具備勞健保);其中安全性與優良的勞動條件為必要條件。也就是說,政府會從學生和家長的角度檢視這份工作能不能學到一技之長?薪水及勞動條件是否符合勞基法規定?

對未來的發展有沒有幫助?希望讓青年有職場體驗外,更能有助於未來的發展。


Q2.我想知道目前有哪些優質職缺?要在哪裡查詢呢?

 勞動部每年4-5月適時分批公布職缺名額、職稱、工作內容及薪資等資訊,凡經學校初審、教育部複審通過的青年屆時可至勞動部「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專區」網站查詢。


Q3我想要參加職場體驗,但對於要從事的工作沒有方向,也不瞭解不同職業的工作內容,該怎麼辦呢?

你可以多加利用教育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專區」網站中的「職務職能查詢」,其中包含「UCAN大專校院就業職能平台」、「教育部生涯輔導資訊網-產業職場」及「勞動部Jobooks工作百科專區」等網站,這些網站中有各種職業訊息及工作內容,幫助你更了解職場現況。


Q4.我想要參加職場體驗,但是我沒有一技之長,該怎麼辦呢?   

不用擔心自己沒有一技之長,因為「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是一個以「先僱後訓」為概念的計畫,雇主會依各項工作所需要的知識或技能擬定工作崗位訓練計畫,並且為你安排職場導師,提供工作上的指導和協助。


●就業媒合


Q5.我要如何參與就業媒合?

你可以參與勞動部在6到8月舉辦的分區專案媒合活動(就業博覽會)、單一或聯合徵才、專人就業媒合服務等方式,透過這些媒合活動,選擇自己想要的工作求職,經過企業徵選錄用後,就可以正式上班。

★要特別提醒的是,就業媒合會由勞動部就業服務員協助,請務必參加勞動部舉辦的徵才活動,本方案沒有委託或授權其他單位(例如:人力仲介公司、協會、大專校院等) 辦理就業媒合。另外,就學與就業都是個人意願,本方案沒有限制必須就讀特定學分班,或於特定企業工作,才能正式加入計畫呦!


Q6.就業媒合有期限嗎?

就業媒合最晚要在每年8月31日前完成,如果沒有在規定日期前找到工作,就不能參加計畫。


Q7.如果我想要從事的工作在其他縣市,跨縣市工作也可以嗎?

青年就業領航計畫以鼓勵職缺在地化為原則,希望青年可以在居住地區就近找工作。但如果你想要從事的工作在其他縣市,你可以在勞動部提供就業媒合服務時提出需求,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將依你的意願提供相關媒合協助,也可以向你的就業服務員詢問跨域就業津貼之請領相關規定。


Q8.如果跨縣市工作,公司有提供住宿嗎?

如果到其他縣市工作,有住宿及交通等需求,建議可以在找工作時,先了解該公司內部相關規定(例如:是否提供交通車、宿舍等),評估是否符合你的需求。


放寬保留入學資格及休學年限規定


Q9.如果我高中職畢業當年度有錄取大學,且已經找到工作,可以因參加方案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嗎?要如何辦理呢?

1.凡是參加本方案的青年,於高中職應屆畢業當年度,若有考取大專校院,可以憑參加本方案之事由,向大學申請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且不列入學校原定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之年限。

2.參加職場體驗之青年,已確定執行計畫,請於當年度7月起至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填報系統(https://young.cloud.ncnu.edu.tw/)登錄並上傳已錄取之學校及公司相關證明文件,教育部將發文至大學,同時寄送公文電子檔到你的電子信箱,證明你已參加方案。請列印公文親自到校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程序。

3.如有疑問,請洽教育部陳先生(02)7736-5421


●正式上班


Q10.開始上班之後,有什麼應該注意的事項呢?    

開始上班後,應該注意的事項如下:

1.在正式上班且參加就業保險之日起15天內,通知勞動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就服員,才不會影響後續請領相關補助的權益。

2.定期至教育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填報系統(以下簡稱方案填報系統)填寫體驗學習雙週誌,並閱讀最新消息。

3.教育部訊息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請保持定期收信的良好習慣,不要讓自身權益睡著喔。


Q11.開始上班之後,我的身分與保障是什麼呢?    

開始上班後,你就是公司聘僱的正式員工,享有正式員工權益及待遇,並且受到勞基法的保障。


●計畫期程調整


Q11.計畫執行期間,我能不能申請中途離開計畫呢?    

可以的,不論個人或家庭因素,只要你在方案填報系統提出申請,經教育部和勞動部共同審查通過後,就可以退出計畫,教育部及勞動部將依相關規定核算儲蓄金後,由臺灣銀行進行撥款作業。要提醒的是,從你退出計畫的那一天起,就不能再次參加計畫。另外,如果計畫中止,2年計畫者,累計天數未滿600日以上;3年計畫者,累計天數未滿900日以上,就不能享有後續的就學配套措施。


Q12.如果原計畫職場體驗2年,可以延長為3年嗎?或者原計畫3年,可以縮短為2年嗎?

1.可以的,不論你是2年計畫延長為3年,或者3年計畫縮短為2年,都要在方案填報系統提出變更參與期程申請書,經過教育部與勞動部共同審查通過後,就可以繼續執行變更期程後的職場體驗。

2.依前項規定辦理變更期程申請者,應於第1次依該計畫媒合就業,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之日起算2年內提出申請。變更參與期程只能申請1次,請慎重考慮後再提出申請喔。


其他變更期程注意事項請點連結閱讀


●進修規定

Q13.我可以一邊進行「職場體驗」,一邊就讀大學具有正式學籍的學位嗎?

無論是大學日間部或進修部,都屬於具有正式學籍的學位。如果是大學日間部,於執行計畫期間都不能就讀;如果是大學進修部,執行計畫第2年起,經雇主同意,就可以報考就讀大學進修學制學士班。如果違反上述進修規定,經查證屬實,違反期間不予補助,且經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視同退出本方案。

進修規定相關注意事項請點連結閱讀

如有疑問,請洽教育部陳先生(02)7736-5421 

●轉職規範


Q14.計畫執行期間,我能不能申請轉職呢?

可以喔。參加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期間,如果想要申請轉職,請在離職日起15天內,親自或以書面通知勞動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就服員,他們將會依照你的意願,協助你轉職找工作。


Q15.轉職可以找跨縣市的工作嗎?

可以的。青年就業領航計畫以鼓勵職缺在地化為原則,但如果你想申請轉職的工作在其他縣市,可以依照上述的轉職程序進行申請。


Q16.轉職申請有次數和期間的限制嗎?

青年就業領航計畫以鼓勵穩定就業為原則,因此每年只能申請轉職1次,每次轉職期間不能超過2個月,2個月內找不到新工作,就要退出計畫。


Q17.萬一企業發生倒閉、關廠、遷廠、宣告破產等情況,我可以申請轉職嗎?這種狀況是否仍受到轉職每年1次的限制呢?    

可以的。如果企業發生倒閉、關廠、遷廠、宣告破產等就業保險法所規定非自願離職等不可歸責於青年之事由者,請在離職日起15天內,親自或以書面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勞動部就服員,他們將會協助你轉職找新工作,而不受每年1次的次數限制,但每次轉職期間仍不能超過2個月,否則就要退出計畫。


●完成計畫資格認定


Q18.如何認定完成計畫資格?完成計畫後如何申請儲蓄金?

  • 完成計畫資格認定:完成計畫期程之認定,以青年第1次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之日起算,累計受僱日數, 2年計畫累計600日以上或3年計畫累計900日以上(含投保期間之週六、日),如不清楚自己就業保險起訖日期,請向勞動部就服員詢問。
  • 完成計畫申請方式:青年達成以上資格後,至方案填報系統線上申請,教育部將依照程序核撥儲蓄金,並核發完成計畫證明書。
  •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服務專線(02)7736-5422郭小姐或(02)7736-5421陳先生


●其他問題


Q19.我找到想要進行職場體驗的工作,並且想要參與青年就業領航計畫,還需要經過學校初審和優質職缺認定的程序,才能參加方案嗎?    

  • 如果你已經自行先找到未來想要體驗的職缺,請於每年11月1日至隔年3月16日完成線上申請,參加資格仍須經學校辦理生涯輔導及初審作業後,由教育部複審通過。
  • 而你自行找到的職缺,請企業於每年1至3月依勞動部規定提報職缺,並須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為優質職缺,報勞動部彙整,辦理後續就業媒合事宜。歡迎有意願響應本方案提供職缺之企業,依產業類別,洽詢主管機關申請。詳細日期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連繫窗口依勞動部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網站(https://youthjob.taiwanjobs.gov.tw/)公告為準。
  • 112年度企業申請參加計畫 Q&A 與辦理訓練須知請點擊連結下載


Q20.職場體驗的職業,是否包含國軍和警察呢?

本方案職場體驗包含的職業類別,並沒有包含國軍和警察。請有意願投入國軍和警察行列的同學,洽詢國防部及內政部相關單位。


Q21.我可以申請到我父母開的公司進行職場體驗嗎?

如果雇主或公司負責人是你的配偶、直系血親或三等親內之旁系血親,你就不能參加本方案。


Q21.身心障礙的青年,政府是否會在找工作時提供協助?

針對身心障礙青年如果在找工作的過程中需要協助,勞動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將由專人提供個別化就業媒合服務,積極協助順利接軌職場。


Q22.計畫進行期間,雇主可以進行職務輪調或者調動工作地點嗎?

雇主如有調動勞工工作之情形,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0-1條之相關規定。如果對於職務輪調或調動工作地點有疑義,建議可以和勞動部就業服務員聯繫詢問,或撥打勞動部服務專線(02)8995-6050。


●青年儲蓄帳戶相關問題


Q23.怎麼認定是否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

青年儲蓄帳戶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一款規定所稱「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是依據戶籍法第6條規定,在國內出生未滿12歲之國民,應為出生登記。所以一般在臺灣出生的國民都是設有戶籍。

另依同法第15條規定,如果是在國外出生,出生時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在入境後,經由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就是設有戶籍。

簡單的說,設有戶籍就是辦理戶籍登記,取得個人身分證字號。


Q24.誰可以開設青年儲蓄帳戶領取補助呢?

教育部推薦的青年經過媒合就業,加入「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從依法參加就業保險日起及完成規定之申請程序,就可以開設「青年儲蓄帳戶」領取就學、就業及創業準備金與穩定就業津貼(以下合稱儲蓄金)喔!


Q25.怎麼認定「教育部青年儲蓄帳戶補助要點」之「媒合就業實際在職青年」?

當你媒合成功,開始上班,並且加入就業保險之日起,你就是實際在職青年了。


Q26.本方案青年儲蓄帳戶可以獲得多少補助?    

青年可以獲得教育部每個月補助的就學、就業及創業準備金(以下簡稱準備金)5,000元,與勞動部每個月補助的穩定就業津貼(以下簡稱穩就津貼)5,000元,每月共1萬元,最長3年,可累存新台幣36萬元。另勞動部穩就津貼須於青年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之日起,始得核發。


Q27.如何設置青年儲蓄帳戶呢?

教育部會統一委託臺灣銀行在教育部總戶與勞動部總戶下幫大家開設分戶進行帳戶管理,之後補助的儲蓄金,都會放在這個分戶裡面。


Q28.青年儲蓄帳戶會有存摺嗎?

不會喔。因為臺灣銀行協助開設的分戶是虛擬帳戶,所以不會有存摺。


Q29.計畫執行期間,如何查詢儲蓄金的金額呢?

在計畫執行期間,教育部會為你設置名叫「青年儲蓄帳戶」的虛擬帳戶。教育部與勞動部將按季撥入前1季儲蓄金,由臺灣銀行辦理撥款手續。

參與職場體驗正式就業的青年可至方案填報系統查詢「青年儲蓄帳戶」內儲蓄金的金額。


Q30.那我需要怎麼申請勞動部的穩定就業津貼呢?

請記得在參加就業保險之日起算15日內,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已就業,再於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之日起90日內,準備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同意代為查詢勞工保險資料委託書,以及其他勞動部規定的文件,送至工作所在地之勞動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就服員,如有疑問請詢問你的專屬就服員。


Q31.儲蓄金會在什麼時後開始算?不足一個月如何計算呢?

儲蓄金發放標準:

(1)就學、就業及創業準備金:從你正式上班參加就業保險日起,每滿30日計算為一個月發給。未滿30日者,按實際受僱日數占每月30日之比率乘以5,000元計算。 

(2)穩定就業津貼:從你正式上班參加就業保險日起,需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之後才可以申請穩定就業津貼,每滿30日計算為一個月。未滿30日者,按實際受僱日數占每月30日之比率乘以5,000元計算。


Q32.我可以每個月提領儲蓄金或是急用時可以先申請提領嗎?    

不行喔。儲蓄金的提領,只能在完成計畫後或是提前終止時,經教育部及勞動部共同審查同意後,一次提領。


Q33.如果我變更參與期程,仍然可以領到儲蓄金嗎?

可以喔。凡是變更參與期程(如2年變更為3年,或3年變更為2年) 應至方案填報系統提出變更參與期程申請書,經教育部與勞動部審查通過後,仍得於變更後之計畫期間內領取儲蓄金。變更參與期程只能申請1次,請慎重考慮後再提出申請。

詳細資訊請參考第21題。


Q34.什麼情況下會暫緩撥付教育部準備金呢?

在你參加就業保險後,必須每2個星期至方案填報系統,填寫體驗學習雙週誌;未填報者,或在補填完成之前,都會暫緩撥付教育部準備金。


Q35.什麼狀況下不能領教育部準備金呢?

◆青年於執行計畫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

1.提供虛偽不實之文件或資料。

2.就業期間就讀具有正式學籍之日間學制學位。 

3.第一年就業期間就讀具有正式學籍之進修學制學位。

4.為經媒合就業之雇主或其負責人之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5.違反領航計畫及相關法令規定。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不予補助範圍以違反期間為限。

◆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所定就業期間,以青年參加就業保險之投保日期開始計算。前項所定違反期間,以青年向學校註冊日(或復學註冊日)起,至不具學籍日或休學日止,計算至「日」。

◆執行計畫期間違反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本部得廢止其參加本方案之資格。

◆其他未盡事宜依教育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教育部青年儲蓄帳戶補助要點、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及相關法令規定。



Q36.什麼狀況下不能領勞動部穩就津貼呢?

一、青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不予核發勞動部穩就津貼;已核發者,撤銷或廢止之,並以書面命其限期返還:

1.以詐欺或其他不正之方法申請補助或申請資料有虛偽、隱匿等不實情事。

2.為雇主或其負責人之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3.規避、妨礙、拒絕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依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第17規定所為之實地查核、電話抽查、郵寄問卷或相關資料之查對等。

4.其他違反青年就業領航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二、如已領取勞動部或其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或津貼者,不得重複領取穩定就業津貼。


Q37.參與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時,我可以重複領取其他促進就業相關的補助嗎?    

不行喔。在執行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期間,不得重複領取教育部與勞動部或其他機關申請相同性質之補助或獎勵金。如有疑問請洽詢勞動部服務專線(02)8665-6050。 


Q38.青年儲蓄帳戶會有利息嗎?利息如何計算?

有的。青年儲蓄帳戶所生利息,以臺灣銀行活期儲蓄存款牌告機動利率計息計算。


Q39.我可以轉職嗎?轉職期間有補助嗎?

  • 可以轉職,每年轉職以一次為限,轉職期間為2個月。
  • 轉職期間是沒有補助的喔,補助將從你的下一份工作參加就業保險之日起算15日內,通知勞動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就服員,已就業即依規定提出穩定就業津貼申請起繼續計算。
  • 轉職其他規定請參考第14至17題。


Q40.計畫完成後我該怎麼領取儲蓄金?

完成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後,請至本方案填報系統線上提出完成計畫申請,步驟如下:

1.下載並列印計畫完成證明申請書、青年儲蓄帳戶提領申請書,確認無誤後簽名上傳。

2.上傳青年個指定人帳戶之存摺影本,並填報該帳戶之銀行代碼、分行代號及帳號。請務必確認填報資料無誤,如因填報資料錯誤,導致退匯須再次匯款者,後續撥款手續費須自行負擔。

3.上述資料經教育部審查確認完備與正確後,才能進入儲蓄金發放流程,啟動覆核程序。如審查未通過,則須補件後再審。所以要請特別留意提供的資料是否正確與完備喔。


Q41.計畫完成後的儲蓄金發放流程是什麼呢?    

青年提出完成計畫申請(申請方式請參考第40題),經教育部確認上傳資料無誤後,將批次製作覆核名冊,送請勞動部確認穩定就業津貼總金額後,教育部再確認準備金總金額。俟2部會金額都覆核確認後,由教育部彙整名單送協辦金融機構臺灣銀行匯款。

提醒:

  1. 提出完成計畫申請時,請確認資料是否完備(包含:完成證明核發申請書、提領申請書、存摺影本),另確認所填個人指定帳戶之銀行代碼、分行代號及帳號正確性。
  2. 提出申請後,請記得至填報系統確認審查結果,如未審查通過,請儘快補件,才能進入儲蓄金發放流程。


Q42.如果我完成計畫後沒有立即領取儲蓄金,之後還可以領嗎?    

可以的。青年如果在計畫完成後沒有立即領取儲蓄金,之後檢附規定表件還是可以向教育部申請領取,只是撥付審核的行政程序會比較複雜,所以建議還是在計畫完成後,儘快就申請一次提領儲蓄金喔。

上版日期:1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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