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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訊息

【公告】113年7月15日起開放113年度參與方案青年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 友善列印
聯絡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陳小姐 服務專線:(02)7736-5422

各位113年度參與方案的青年大家好:

 

如果你已確定就業媒合成功,且已有錄取大學,請於本年7月15日(一)至10月31日(四),依下圖程序到填報系統( https://young.cloud.ncnu.edu.tw/login )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

 

2年期程者可保留2年;3年期程者可保留3年,本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時間將不納入學校原定休學期間之計算。若有申請變更計畫期程經審核通過,本署將會同步以公文通知大學及青年。

 

本署已製作申請流程圖及操作手冊(下方附件),提供各位青年參考:

 

提醒各位青年,在計畫期間不可以就讀任何具有正式學籍之學制(學位),但從參加計畫的第2年起,徵得雇主的同意後,可以報名就讀進修部(學制)。要注意,是第2年起僅能就讀進修部(學制),日間部(學制)一律不可以。

詳細方案進修規定請參考: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進修規定

(https://www.edu.tw/1013/News_Content.aspx?n=B421F3490DA27678&sms=8675D7361543DE23&s=E837987BE395E210)

上版日期:11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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