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111年3年期程與112年2年期程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的青年大家好,「完成計畫申請」功能已於方案填報系統開啟。
如果你的計畫參與日數已達完成計畫資格(2年600天或3年900天),且沒有意願待滿2或3年,離職後就可到系統填寫「完成計畫申請」;留任原公司無退保日者,請於計畫待滿2或3年後再來填寫。另外,為確保個人就學、證明發給及提領儲蓄金等相關權益,特別提醒下列事項(詳細步驟可參考下方附件操作手冊):
一、114學年度(114年9月入學)利用方案就學配套錄取大學之青年:
(一)教育部青年署將於114年9月前透過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與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提供各大學完成計畫青年之名單,以利學校及青年辦理報到及註冊手續。
(二)本方案就學管道入學資格認定,以「日」方式計算,2年計畫者,職場體驗或執行計畫至少應累計600日以上;3年計畫者,至少應累計900日以上,計算至入學當年度9月16日止。未符合上述資格者,以未完成計畫認定,並取消入學資格。詳細規定請參考本方案報名及入學資格(連結)。
(三)114學年度各大學開學時間為9月上旬,請已獲大學錄取資格之青年務必確認自己的計畫參與日數可符合上述入學資格。
(四)曾向教育部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的青年,請記得向原保留學校辦理離校程序。
二、完成計畫之計算方式:
(一)完成計畫期程之認定,以青年第1次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之日起算,累計受雇日數,2年計畫累計600日以上或3年計畫累計900日以上(含投保期間之週六、日及假日)。如果不清楚自己的就業保險起訖日期,請向所屬就服員詢問。
(二)符合完成計畫資格並提交完成計畫申請者,如計畫尚未期滿2或3年,以提交完成計畫申請當日為完成計畫日,並依上工累計日數比例核算應發儲蓄金,且不得以未滿2或3年為由要求請領剩餘儲蓄金。
三、完成計畫離職提醒:
青年完成計畫如要離職,須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天數前預告雇主,並於離職後15天內告知就服員。
四、儲蓄金補助上限:
依方案規定青年實際受雇期間核算儲蓄金,2年計畫者,至多累存24萬元;3年計畫者,至多累存36萬元。
五、儲蓄金請領流程:
由於本方案儲蓄金涉及教育部與勞動部之經費撥款,為保障青年權益,儲蓄金之審核及撥款作業,流程如下:
1.青年填寫完應填報之雙週誌後,於方案填報系統填寫「完成計畫申請」。
2.教育部青年署確認完成計畫資格與填寫上傳資料是否完備,如有缺漏,將會以電子郵件通知,待青年補正後再進行審查。
3.教育部青年署將已確認完成計畫青年「提領申請書」彙整成冊,函送至勞動部覆核。
4.勞動部覆核該批青年「就業加退保日」與「穩定就業津貼金額」後,函復教育部青年署。
5.教育部青年署依勞動部覆核之資料核算準備金金額,並製作兩部會覆核通過撥款名冊,函送至臺灣銀行。
6.臺灣銀行收到勞動部與教育部青年署提供分戶儲金提款通知書及名冊後,匯入儲蓄金至青年個人實體帳戶,並通知教育部青年署匯款完成。
7.教育部青年署以電子郵件通知青年匯款完成。
六、儲蓄金匯款原則:
完成計畫申請提領儲蓄金之青年,按下列方式匯款至個人指定帳戶:
1.青年儲蓄帳戶虛擬分戶內的儲蓄金(包含教育部準備金與勞動部穩定就業津貼)每季應撥款項已全數撥入虛擬分戶者:採一次匯款,結清虛擬帳戶。
2.青年儲蓄帳戶虛擬分戶內的儲蓄金(包含教育部準備金與勞動部穩定就業津貼)截至填完「完成計畫申請書」之日止,尚有金額未核撥或需追繳者,採二次匯款辦理 (即先行匯出虛擬分戶2部會已有金額,後續餘款則俟2部會結算後,再撥入虛擬帳戶或追繳) 。
七、儲蓄金匯款順序:
依青年「完備完成計畫申請並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時間造冊排序批次。
1.如因第七點第2項尚有尾款者,將依原批次順序於當年完成計畫批次最後集中處理:部分青年完成計畫審核通過時,尚有最後一季儲蓄金未核撥至虛擬帳戶,教育部將先匯出虛擬帳戶2部會已有金額,尾款匯款時間將安排在當屆所有完成計畫的青年都已收到第一次匯款後,依原匯款批次再次進行第六點內第3~7項程序。
2.本儲蓄金非救助金等急難性質補助金,並依「教育部青年儲蓄帳戶補助要點」作業,因每年6月起申請人數眾多,採批次作業,逐批匯款,歷年審核通過至匯款時間約3至6個月不等,如有儲蓄金規劃請儘早申請。(匯款時間係屬預估,應依實際匯款時間為準)
八、雙週誌填報:
填寫「完成計畫申請書」之前,請確實填寫完成每篇雙週誌,未填寫完成前,將暫緩撥付儲蓄金。雙週誌如填寫與工作無關之內容、過多無意義之文字、符號或圖案等情形,將無法通過審查。
九、證明發給:
完成計畫之青年,教育部後續將寄發「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職場體驗學習證明」,為確保能夠收到該證明,請務必確認通訊地址正確與否。
十、就學配套相關:
依方案規定,「本方案參與青年得報名或申請各就學管道,以各1次為限,且應於完成計畫之日起2年內報名或申請,如未提出者,視為放棄。」青年於完成計畫後2年內,仍具利用方案就學配套資格者,教育部青年署將依規定通知青年相關權益及填寫就學意願調查。
十一、兵役相關:
男性青年若想提早當兵而規劃於6月前離職辦理完成計畫,請以電子郵件來信申請解除兵役緩徵,信中請寫明姓名、參加年度與期程、離職退保日及申請原因。經本署向勞動部確認青年已離職並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後,函請內政部協助辦理廢止兵役緩徵。
十二、其他:
1.如有填寫相關問題可撥打以下專線,或寄電子郵件詢問:(02)7736-5421、(02)7736-6193、(02)7736-5422,saoffice@mail.moe.gov.tw
2.如有系統相關問題可撥打方案填報系統下方客服專線,或寄電子郵件詢問:(049)2910-960 #3760 或 #3763, youngcloud@mail.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