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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獎助學金

獎學金名稱
行天宮醫學系學生助學金
申請年度
113學年
學  制
大學院校、大專院校
成  績
智育: 不限 德育(操行): 不限 體育: 不限 平均: 60 
獎助身分
不拘
獎助資格
清寒
戶籍地限制
不拘
學  門
不拘
申請方式
該基金會提出申請
限制條件
一、申請應檢附下列資料:
(一)大學生:
1.申請書(含自傳,撰述600字至1000字有關個人為何選擇醫學系就讀、求學歷程、人生觀、個人優缺點、生涯規劃及服務社會等之看法)。
2.全戶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
3.申請時在學證明及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或入學通知單(入學後補附在學證明)。
4.學生助學金權重基準表
5.申請時當年之清寒經濟缺乏證明(稅捐機關核發之監護人或戶長「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其他足以證明經濟困難情況之文件)或(中)低收入證明。學生本人或家中親人身障證明/重大傷病/罕見疾病診斷證明。

(二)碩士、博士生:
1.申請書及自傳(個人求學歷程、生涯規劃、家庭經濟環境、社會服務看法及得此助學金時將如何運用)。
2.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
3.申請時在學證明或入學通知單(入學後補附在學證明)。
4.碩士生需檢附大學及碩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研究計劃或研究論文概要。
5.博士生需檢附碩士及博士歷年成績單正本及碩士論文概要。
6.得提供相關領域之專家、相關院所指導老師或院所長或主管推薦函。
7.其他可資證明家境經濟缺乏或所列狀況之相關文件。


二、申請期間: (以郵戳為憑)
113學年共二次申請6月30日前(限繁星推薦或經學測個人申請或特殊選才之醫學系新入學生)或
8月31日前(醫學系在學學生)申請。

三、其他注意事項:
1.請以掛號郵寄至該基金會,以郵戳為憑。
2.受助學生每學期皆須重新提出申請,未提出者停止補助。
3.修讀碩士學位培育年限以三年為原則;修讀博士學位培育年限以四年為原則;碩士學位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培育年限以六年為原則。
4.受助學生遭退學或休學或學期成績未符合者取消受助資格。
5.其餘詳見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行天宮醫學系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
(https://www.ht.org.tw/religion235.htm)

獎助內容
每名獎助學金金額範圍: 100,000~ 100,000元 預計總名額: 未定
申請期間
113/04/29~113/08/31
申請說明
一、助學對象:
(一)大學生:中華民國各大學醫學系在學學生及新入學學生,惟公費生除外。(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新入學學生不在此限。)
(二)碩士、博士生:限本辦法培育之大學學生,畢業後直接申請中華民國各大學或教育部規定採認國外大學之醫學、生技及科學等領域進修。
(三)有服務社會、造福人群理念及努力向學者。
(四)中低收入戶、家境經濟缺乏或遭遇急難造成家庭經濟困難者。

二、助學金金額:
每人每學期最高上限為新台幣10萬元﹔碩士、博士生於國外進修者,依個案核定補助金額。

三、助學金名額:
每年度總名額預算額度內,依實際申請狀況核定。
說明網址
聯絡資訊
(02) 2567-1688 *113 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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