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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強調中文系不曾併入華文系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教育部 聯絡人:蘇婉芬     電話: 02-7736-5755 電子信箱:ruby0821@mail.moe.gov.tw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於2013年公布最新版學科標準分類(簡稱ISCED-F 2013),為利我國統計分類與國際接軌,使得教育統計資料具國際可比較性,以及適切反應我國教育現況,故自105年4月起,我國學科標準分類展開第5次修訂作業,就學科分類原則、架構及編碼等重新檢討,並調整分類架構。
    由於學科分類涉及教育專業與實務經驗,遂邀集各學門之專家學者召開多次諮詢會議,提供修正意見,其中語文學門於105年11月進行科系所之細學類歸類調查時,中國語文學之相關科系所反應,應分開設立「中國語文細學類」及「華語文細學類」;為求學科標準分類修訂之週延性及可用性,教育部於106年初再度邀集中國語文及華語文方面之專家學者召開諮詢會議,並決議將「本國語文學學類」下分設「臺灣語文、中國語文、華語文」等細學類,以及修正細學類之簡介說明,並對相關科系所之歸類,於106年4月重新調查確認,中國語文系沒有併入華語文系;仍是分列「臺灣語文、中國語文、華語文」等細學類。
    整體學科標準分類第5次修正草案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於106年7月7日上網公告及徵詢各界意見,經綜整及修正草案後,依統計法施行細則規定,8月轉請中央主計機關核定在案,並於9月4日以部函行文各政府機關及大專校院,公告自106學年起實施,並將核定內容依預定期程上載教育部統計處網站供查詢應用。
附註:
1.    學科標準分類第5次修正草案公開徵詢各界意見連結網址:
https://depart.moe.edu.tw/ED4500/News_Content.aspx?n=672D3725AE71AAC1&sms=DD07AA2ECD4290A6&s=2288D9A9C3F26BED
2.    學科標準分類第5次修正之核定版連結網址:
https://depart.moe.edu.tw/ED4500/cp.aspx?n=283412AE33AC4D71

上版日期:10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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