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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師培公費生名額變化之說明 友善列印
資料來源:教育部
發布單位:教育部 聯絡人:石淑旻    電話: 02-7736-5661 電子信箱:minmin817@mail.moe.gov.tw

教育部107學年度核定公費生名額共計321名,較106學年度核定名額300名增加21名。日前媒體報導,師培公費生招生名額較去年減3成,只剩18名,是僅單就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管道名額。
公費師資培育係依師資培育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師資培育以自費為主,兼採公費及助學金方式實施,公費生畢業後,應至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服務」規劃培育。培育方式區分:(一)甄選應屆高中畢業生;(二)甄選大學畢業生或校內師資生等兩種方式辦理。其中甄選應屆高中畢業生,又分為「個人申請入學」、「指考入學」、「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等三種管道錄取。
報載所述之公費生甄選名額只剩18名,是單就個人申請入學方式統計,107學年度甄選應屆高中畢業生公費生各管道名額為:個人申請入學18名、指考入學17名、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48名(離島地區17名、原住民籍:31名);其餘238名則採甄選大學畢業生或校內師資生培育方式辦理。
師資培育公費制度是為穩定偏遠地區師資方式之一,且師培大學可依各地方政府需求採客製化培育,另因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第6條規定略以:「……得依偏遠地區學校師資需求,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地方主管機關提供公費名額或設師資培育專班。」,未來該條例通過後,本部將依法積極會商各地方政府提供公費生名額,以充裕偏遠地區師資。
 

上版日期:10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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