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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各級學校開學防疫措施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國教署學安組組長黃瀞儀、高教司吳志偉專門委員、技職司陳玉君專門委員    電話:(04)3706-1300;(02)7736-5876 ;(02)7736-5554

高中以下各級學校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將於8月30日開學,因應開學防疫準備,教育部函請環保署協調縣市政府環保局針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等校園環境,以及周邊公共空間與設施進行環境清潔消毒,並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盤整學校口罩、快篩試劑、額溫槍、消毒酒精等備用物資,開學後學期間每週配送80萬劑次快篩試劑,各級學校(含幼兒園)安全庫存量自30%調升至50%,以為因應。

教育部表示,經與中央流行指揮中心就開學相關防疫規定進行討論研處,於兼顧疫情、學生受教權益與家長照顧負擔,實施校園防疫新制,說明如下:

壹、有關高中以下含幼兒園,自111年9月12日起實施校園防疫新制

一、針對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實施7天居家照護,期滿無症狀可入校上課。

二、針對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的同班同學及教師,學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快篩陰性無症狀者可上課,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

三、針對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如社團活動等),學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快篩陰性無症狀可上課,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

四、9月11日(含)前依現行規定調整授課方式者,依學校原規定辦理;9月12日起發生之個案即適用新制。

貳、有關大專校院,自開學日起實施校園防疫新制

一、針對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實施7天居家照護,期滿無症狀可入班上課。

二、針對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人員,學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快篩陰性者可上課,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

三、針對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全程配戴口罩共同活動人員,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參、大專校院及高中以下各級學校住宿生,依據指揮中心規定,確診者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實施居家隔離或自主防疫

一、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期間不入校上課;如為在校隔離者,居家隔離期間不離開隔離宿舍。

二、大專校院:居家隔離不入校(住宿生不離開隔離宿舍),自主防疫期間不入班上課。

肆、大專校院及高中以下各級學校防疫假別規定

一、確診、快篩陽性或居家隔離者,教職員工可請公假/防疫隔離假,學生可請防疫隔離假。

二、教職員工及學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可請自主防疫假。

三、學生如有身體不適或快篩陰性仍有疑慮者,可請防疫假。

教育部重申,有關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實施之校園防疫新制,仍視疫情發展,進行彈性調整。各縣市及大專校院因應疫情如有需因應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得與教育部應變小組研商後施行彈性機制,惟仍應兼顧校園健康安全,並保障學生受教權益及家長照顧學生的需求。此外,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開學後仍持續落實入校前量測體溫、「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原則,及各環境空間場域定期清潔消毒等措施,教育部也籲請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儘速完成指揮中心建議的疫苗接種劑次。


上版日期:11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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