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hare
mobile_menu
:::

即時新聞

Rss
培訓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專業人員 維護幼生校園安全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王怡婷    電話:(02)7736-7432 電子信箱:e-j384@mail.k12ea.gov.tw
國教署昨(9)日辦理「學前階段違法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_大圖

為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對不當對待幼兒事件調查更加周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劃設置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學者專家人才庫,並於今(9)日至11日、8月18至20日辦理二梯次「學前階段違法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以使教保服務機構內發生疑似兒虐的調查程序更具公正性與專業性。

為具體回應各界對營造更為友善安全教保服務環境的期待,教育部研擬修正「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並於111年6月29日經總統公布。修法後教保服務機構相關人員疑似不當對待行為違法事件,則統一由教育行政主管機關進行查處。

國教署首次辦理為期三天的培訓課程,邀請具有法律及不適任教師調查專業背景的學者專家,以及具幼兒園現場實務經驗的園長、老師擔任講座,針對修正後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等相關法規、調查程序基本概念與實務、違法事件處理程序案例、調查報告撰寫習作與討論等課程進行討論,兼具理論性與實務性。因報名踴躍,特別於8月18至20日再加開第二梯次的培訓課程。

國教署說明,本次培訓係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全國或地方教保服務人員組織、家長團體、兒童保護或兒童權利相關機構、學校、全國性法人或團體及設有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院或學位學程之大專校院,推薦有意願並符合幼兒教育、兒童保護或兒童權利相關專業資格人員參加。經培訓通過後,未來將納入國教署所建置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學者專家人才庫,以提供各地方政府於辦理調查案件時參考運用。

國教署表示,未來教保服務機構發生教保相關人員對幼兒的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等違法情事,調查人員均須由專業人才庫遴聘,以避免外界質疑調查程序不夠公正,同時也減輕地方主管機關負擔。教育部未來也將定期辦理培訓課程,並即時更新人才庫資訊,透過完善調查小組組成、調查程序、處理結果通知及不適任人員認定機制,使更加完善教保服務機構兒少保護機制,並落實本次修法意旨,以建構更為友善的教保服務環境。

上版日期:111-08-09

  • 相關圖片
    1. 國教署昨(9)日辦理「學前階段違法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
    2. 「學前階段違法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課程授課情形
:::
關閉 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