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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立法院法制局示警準公共托育之回應說明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郭芝穎    電話:02-7736-7431 電子信箱:e-j320@mail.k12ea.gov.tw

政府面對少子女化危機迫在眉睫,必須多管齊下,協助解決家長托育子女困境,穩定人口出生率;因此,行政院107年7月核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111年)」,由衛福部及教育部等10個部會規劃「0-5歲全面照顧」、「友善家庭的就業職場對策」、「兒童健康權益與保護」及「友善生養的相關配套」等4大構面的策略。其中2-5歲幼兒教育及照顧部分,由國內外的研究可以知道,平價教保服務是緩解少子女現象的重要策略之一;同時參考OECD國家推動經驗,提出「擴展平價教保服務」及「減輕家長負擔」兩大對策,以增加平價教保服務為推動主軸,對於未能獲得平價教保服務的家庭,輔以育兒津貼的協助,透由雙軌推動讓育兒家庭可以解決托育子女的困境。有關報載立法院法制局準公共托育新制示警部分,教育部回應如下:

一、持續加速擴大教保服務公共化是政府既定且不變的施政主軸
為使年輕家庭兼顧職場及托育子女的需求,教育部持續與地方政府加速擴展公共化幼兒園,提出於6年內(106年至111年)增加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2,247班、增加6萬個就學名額,是近年來最大規模的增班設園量能。此外,教育部與地方政府也將持續盤點空間,會再加速及加量的擴展公共化教保服務。

二、透由建置準公共機制,加速提供優質平價教保服務讓年輕人實質有感
雖然政府持續加速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也瞭解短期內仍無法滿足家長托育需求,但是年輕人育兒的需求是不能等待的,因此,107年8月首次推出「準公共幼兒園」機制,透過與符合一定條件的私立幼兒園合作,加速優質平價教保服務的提供。
準公共機制分二階段推動,107學年度於6都以外的15縣市先行辦理,108學年度(108年8月)全國全面推動。第一階段私立幼兒園收費符合合作的費用範圍者計764園,107學年度第2學期準公共幼兒園將達300園以上,15縣市因為準公共機制的加入,平價教保服務成長了15%以上,3萬個以上的家庭立即受惠。
就讀準公共幼兒園,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4,500元,第3名以上子女再減1,000元,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費」,其餘費用由政府直接幫家長繳交給幼兒園,除讓家長具體感受到平價外,還可以有多元選擇適合孩子就學的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平價的收費,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是讓家長實質有感的政策;基隆市黃媽媽表示,孩子就讀的幼兒園加入準公共機制後,大幅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可以放心考慮生第2胎了。翁媽媽表示,家裡兩個小朋友就讀幼兒園的費用本來是非常沉重的經濟壓力,但是準公共機制讓家長感受到政府非常有誠意減輕家長負擔,原本一個月要支付9,000元,現在每月只要4,500元,兩個小孩一個月就省下9,000元。宜蘭縣的王媽媽也說,正在讀幼兒園的筑筑是家中的第3個孩子,每月只要交3,500元,減少一半以上的費用,直呼「這麼好的政策應該要早點推動」。

三、準公共機制已併同建立教保服務品質管理措施及退場機制
準公共機制要建立「優質平價、負擔得起、托育得好」的教保服務,因此訂定「合作的費用範圍」、「教師及教保員薪資」、「基礎評鑑」、「建物公安檢查」、「教保人力比」及「教保品質」等6項要件,除合作費用及薪資外,其他要件都是依循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依法經營的幼兒園都能達成的要件,並沒有增加私立幼兒園營運成本的問題。
至於「合作的費用範圍」的要件,是與收費本就在一定數額以下的私立幼兒園進行合作,對於幼兒園的經營現況並沒有產生影響。準公共機制也將「教師及教保員薪資」納入合作要件之一,因為有穩定的教保服務人員才能提升幼兒教育的品質。對於收費額度在合作範圍之下,而薪資仍未達規定者,也提供了調整收費的機制。
另外,針對幼兒園的日常管理,各縣市有定期稽查及輔導的機制,能在符合法規的範圍內適時提供輔導措施,讓幼兒園提供適切的教保服務。經教育部備查的準公共幼兒園大多是辦學認真、口碑好,可提供符合幼兒發展需求的教保服務內容,並能確保弱勢孩子的就學權益。也因為政府的保證之下,確實能實質增加幼兒招收人數,讓私立幼兒園能穩定且永續經營,為幼兒園、教師及家長創造多贏局面。

四、為免福利遷徙及逆分配的情形,適度緩衝期以達成全國一致的措施確有其必要性
基於各縣市爲因應少子女化現象加碼補助各項生育措施,導致縣市間人口互相磁吸往都市或資源豐沛地區移動,對我國整體出生率沒有實質的助益,又因財政壓力反而希望中央能承接。因此,行政院於「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1年)」盤整各縣市既有福利措施,並規劃由中央制定全國一致的協助措施。為避免政策互相競合,計畫中已辦理4歲以下就學補助或津貼的縣市,由各縣市規劃落日期程及銜接機制,以利接續中央政策推動。

五、發放育兒津貼是平價教保服務供應量尚未能全數滿足需求前的必要輔助措施
政府瞭解公共化及準公共供應量仍無法滿足家長托育需求,同時也為尊重家長選擇權,因此,自108年8月起,對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家庭的2-4歲幼兒,未正在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且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教保服務者,每月發放津貼2,500元,第3名以上子女再加發1,000元。發放育兒津貼是平價教保服務供應量尚未能全數滿足需求前的必要輔助措施,以雙軌推動解決育兒家庭托育子女的困境,讓年輕人能兼顧職場與家庭需求。
 

上版日期:10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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