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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呼籲校外租屋學生 防範一氧化碳中毒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聯絡人: 承辦人:陳祥茗    電話:02-7736-7850 電子信箱:chenjoiujxi@mail.moe.gov.tw

冬季期間氣溫較為寒冷,教育部特別呼籲校外租屋學生,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並要求各級學校透過各項集會、賃居生座談、賃居關懷訪視等時機,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教育宣導,提醒學生使用電器、燃氣式熱水器及爐具時要注意居住(含賃居處所)安全,尤其要保持環境通風。

教育部持續配合內政部要求各校向所屬學生宣導使用燃氣熱水器時要保持環境的「通風」、要使用安全的「品牌」、要選擇正確的「型式」、要注意安全的「安裝」及要注意平時的「檢修」等原則;若頭昏、噁心、嗜睡等身體不適情況發生,應立即打開通往室外的窗戶通風,倘身體嚴重不適時,請先前往通風良好的室外環境,再打 119 電話或與親友(學校)求助,俾能確保學生安全無虞。 

同時為使學生了解防災須知與自我檢查方法,可參考內政部消防署網頁(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593)下載運用;教育部呼籲家長共同關懷學生,特別要提醒孩子外出及就寢前須檢查電器及瓦斯是否已關閉,達到學生能住得安全、家長放心、學校能夠安心的目標。 

上版日期:10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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