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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教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行政減量 減輕學校行政負擔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陳依琳    電話: 04-37061115 電子信箱:e-2143@mail.k12ea.gov.tw

教育部國教署為促使學校行政人員以輔助教學為優先要務,與教學無關之公文、計畫申請及結報、評鑑訪視、研習等,應逐年減量或以適當方式取代,以提升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之意願及減輕擔任該職務之負荷,讓學校與教師致力於教學現場,回歸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育本質,針對學校行政人員承辦業務通盤檢視,並提出減量之策略及具體作法,並逐步實施。

為持續深化及落實行政減量之方向及政策,教育部國教署自106年起推動高級中等學校評鑑簡化工作,與167所待受評鑑學校溝通,將現行教育部主管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學校評鑑已大幅簡化成7個評鑑項目、22個評鑑指標,評鑑項目簡化程度達56.25%,評鑑指標簡化度高達70.66%,且全面刪除參考效標及參考資料等制式要求,並結合競爭型計畫及自我評鑑補助期強化諮詢輔導資源導入,實質協助學校永續經營及辦學特色發展。續於106年8月啟動第2波行政減量工作,以「競爭型與非競爭型計畫的簡化」、「各項訪視(含視導)的簡化」、「教育訓練、研習及說明會簡化」、「調查及填報資料簡化」、「宣導性或周知性公文數位化」等5大面向進行研議,並於106年12月26日及107年3月6日與全國高級中等學校50位校長召開座談會確認,相關作法分述如下:

一、競爭型與非競爭型計畫的簡化

(一)整合各競爭型與非競爭型計畫的行政作業流程,包括計畫說明會之共辦、計畫申請、審查、核定及結報流程之整合作業,例如: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原需分開申請的「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等7項計畫,整合為「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實施計畫」,提供學校以選辦方式一次提出申請;「專任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或研究作業」等4項實習計畫,將逐步整合宣導說明會、申請、審查、核定及結報流程,由教育部國教署一次核定補助,學校毋須個別針對各計畫提出申請。

(二)簡化37項競爭型與非競爭型計畫的申請及成果報告頁數,例如:自107學年度起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申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中優質化輔助計畫」,國教署將主動宣導申請計畫及成果報告以30頁為限,期引導學校能根據實際需求提出學校發展策略及目標,聚焦為計畫執行之品質。

(三)部分競爭型計畫經費改編列於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基本額度,例如:「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綜合高中學程」、「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工讀獎助金」等計畫,自108年起將直接編列於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基本額度,學校不必再提計畫申請,亦不必報國教署辦理結報。

二、各類訪視(含視導)的簡化:為兼顧學校辦學品質及降低對學校現場之干擾,國教署以「項目指標減(整)併」、「減少受評對象」、「縮短訪視期程」、「強化內部自評機制」、「精簡文書作業」、「運用既有蒐集資料」等策略進行各類訪視(含視導)之通盤檢討,總計簡化「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現場訪視」等10項訪視,停辦或整併「高級中等學校校園性別平等教育訪視」等9項訪視。

三、教育訓練、研習及說明會簡化:自107年度起,國教署停辦「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工作成果填報系統說明會」等11項研習,縮減「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飲用水安全研習」等9項研習之場次或時間,另將25項性質或參與對象相近之研習合併為12項,例如:「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會議」與「特殊教育學校暨高級中等學校(特教班)校長會議」合併、「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工作會議」與「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新任學務主任研習」合併。

四、調查及填報資料簡化:以「跨機關單位資料交換、共享、比對、整合等方式產製資料」、「逐步建置統一資料填報平臺及減少臨時性調查網站」及「整合相同類型報表」等策略,減少向學校調查資料之頻率,例如:自107學年度起由國教署提供體育署、內政部戶政司辦理業務所需之學生基本資料,以取代原由學校自行上傳或填報之作業流程。

五、宣導性或周知性公文數位化:為減少學校處理「垃圾公文」之時間與心力,國教署於107年1月1日啟用「教育部國民及國民教育署公文公告平臺」,截至107年3月11日為止,已發布65篇屬宣導或周知類之公告。

教育部國教署強調,未來將持續瞭解教學現場行政人員需求,推動各項行政減量的作為及政策,以具體落實行政輔助教學的目標,減輕學校行政人員工作負擔及增加教師兼任行政之意願,並強化各項計畫之連結與整合,也鼓勵學校行政人員發揮為教育服務的熱忱,為學校帶來發展、創新與改變之契機。
 

上版日期:10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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