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hare
mobile_menu
:::

即時新聞

Rss
教育部:資深優良教師獎勵金額度不變 仍依服務年資頒發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江永祥    電話:(04)3706-1530 電子信箱:e-p018@mail.k12ea.gov.tw

針對資深優良教師獎勵金預算是否減至每人200元,教育部澄清絕無此事,每位資深優良教師獎勵金依其服務年資有所不同,從年資屆滿10年至40年,可獲頒最低4,000元、最高1萬元獎勵金,額度並未減少,平均年度預算支出約800萬至1000萬元,規模不變。

教育部表示,依據「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規定,為鼓勵教師長期從事教學工作,為教育投注心力,國教署每年辦理所屬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深優良教師表揚獎勵金補助,每年每人依其服務屆滿情形頒給不同額度獎勵金,均依規定持續辦理,額度並未減少。

獎勵金金額分別為:教師年資屆滿10年4,000元、屆滿20年6,000元、屆滿30年8,000元、屆滿40年:10,000元;教育部年度獎勵金支出大約介於800萬至1000萬元之間。

教育部強調,每年度核給教師人數會因符合獎勵條件而有不同,每年度先依估計人數編列預算,並於國教署年度預算計畫間,依預算法第63條規定支應,均符合支給規定。

Powered by Froala Editor

上版日期:109-09-26

:::
關閉 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