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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專業知能研習 培訓各校課程諮詢教師協助編撰選課輔導手冊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程彥森    電話:04-3706-1071 電子信箱:e-2251@mail.k12ea.gov.tw

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學校設置課程諮詢教師,以強化對學生之課程輔導諮詢,教育部規劃辦理第1階段9場次的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專業知能研習,每場次為期2日共12小時,課程內容包括「基本晤談技巧」、「課程諮詢相關法規及實務工作」、「生涯輔導資源介紹」及「升學與就業進路介紹」,為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先各培訓課程諮詢教師1人,以利其自107學年度起,協助學校籌劃課程諮詢輔導相關工作,並與相關行政處(室)合作編輯選課輔導手冊。

教育部於今年4月已發布「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設置要點」,依據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學校應遴選現職合格專任教師,包括兼任導師或行政職務之專任教師,參加教育部辦理之課程諮詢專業知能研習,教師於完成研習並取得證明文件後,具有擔任課程諮詢教師資格,學校應遴選具有資格的教師擔任課程諮詢教師。

教育部表示,第1階段9場次研習預定6月26日前辦理完竣後,將接續調查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擬置課程諮詢教師的人數,並分階段於107下半年、108年、109年及110年繼續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專業知能研習,以利學校得為逐年適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的學生,妥適安排提供相關的課程諮詢。期透過課程諮詢教師的設置,強化對學生的課程輔導諮詢,讓學生及學長在充分瞭解學校的整體課程規劃後,進一步依學生個人的性向、興趣及生涯發展,選擇修習相對應的課程,以有效銜接未來發展進路。
 

上版日期:10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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