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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高中職學費調升,所需經費由12年國民基本教育高中職免學費方案支應,不讓家長額外負擔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周莉倫    電話: 04-37061116 電子信箱:e-g100@mail.k12ea.gov.tw

針對私立高中職學費調升3%,教育部表示,減免學費政策是12年國民基本教育保障教育機會均等的重要措施,不論公私立學校,教育部均投入相關經費,並已實施多年,以減輕家長負擔。此次考量私立高中職學費已14年未調升,加上108課綱實施,各校須投入更多教學資源,故參考107年軍公教調薪3%,私立高中職學費自108學年度起調升3%。所需經費由12年國民基本教育高中職免學費方案支應,不排擠其他教育經費,也不會讓家長額外負擔。

教育部強調,不論公私立學校學生都應獲得適度的教育資源,尤其合理降低私校經營壓力,有助於保障教學品質,將更加落實照顧每一位學生的學習。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6條規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符合一定條件者免納學費;免納之學費由政府編列預算補助。因此,教育部依規編列調升學費補助經費預算,預估108年度增加1.7億、109年增加4.1億,均由12年國民基本教育高中職免學費方案支應。另外,依「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規定,學費數額已於今年7月25日公告,並刊登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經調升後,私立高中職普通科、專業群科(除藝術類外)、進修部、實用技能學程(除藝術類外)自22,800元調升至23,484元;專業群科(藝術類)、實用技能學程(藝術類)自33,560元調升至34,567元。

此外,教育部也持續加強私立高中職財務督導及查核機制,監督各項辦學機制,已建立對主管私立高中職財務督導及查核機制,委請會計師協助各校財務查核。若發現財務重大缺失,將請會計師專案查核。同時也會加強私校負債管理,追蹤學校改善情形及進行必要輔導,以維護學校穩健經營,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上版日期:10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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